【船夫不救落水女,只知撈財物,結果溺死之女即其聘妻。】
正德年間,崇明縣某姓,撐船為業。
時當七月中旬,大風水漲,沿海居民漂溺致死者無算。
當此時節,乃是會撐船或游泳的人救人種福的大好機會。
但他偏不救人,只顧撈物。
當他駕舟中流時,有女子手抱一箱,隨波而來,欲攀船求救。
他貪圖這箱,反用竹篙將人推開,那女子即溺死了。
他得到箱子,很得意地趕緊開箱,見內有庚帖一張,姓名生辰,正是他的聘妻。
(李圓淨《人鑑》略釋)
【船夫不救落水女,只知撈財物,結果溺死之女即其聘妻。】
正德年間,崇明縣某姓,撐船為業。
時當七月中旬,大風水漲,沿海居民漂溺致死者無算。
當此時節,乃是會撐船或游泳的人救人種福的大好機會。
但他偏不救人,只顧撈物。
當他駕舟中流時,有女子手抱一箱,隨波而來,欲攀船求救。
他貪圖這箱,反用竹篙將人推開,那女子即溺死了。
他得到箱子,很得意地趕緊開箱,見內有庚帖一張,姓名生辰,正是他的聘妻。
(李圓淨《人鑑》略釋)
【富商病危時將財寶和兩位絕色女兒託給素不相識的李約處理。】
兵部員外李約,嘗泊舟,與一商舟相鄰。
商主忽重病,邀約相見;以一夜光珠贈約,託以二女,女皆絕色。
翌日商主亡故,財寶數萬,一舟之人莫不窺覬。
約乃悉錄其數,寄之於官,二女立為擇配。
當商主入殮時,復以所得夜光珠置商主之口,人無見者。
後商主之親屬來理財,約請發視,夜光珠仍在。
咸為稱歎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交財》略釋)
【鄭均見兄常收人贈禮,恐得受賄罪,便設法感化之。】
鄭均,字仲虞。
兄為縣吏,常受人饋贈,均數諫不聽。
均乃脫身為傭一年餘,得錢帛,歸以與兄。
曰:「物盡,可復得;為吏坐贓,終身捐棄。」
兄感其言,遂為廉潔。
均為尚書致仕,朝廷高其義,賜終身尚書祿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和睦》略釋)
【司馬光小時候對姊姊說謊剛好被父親看到,當場被訓斥糾正,從此便不再說謊。】
司馬光嘗語人曰:
光幼時弄胡桃,姐年亦尚小,欲剝其皮,不得。
姐暫離去,一婢代光剝之。
姐來問,光曰:「吾剝也。」
先公適見之,呵曰:「小子!何得謾語?」
光自是不敢謾語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慈教》略釋)
【楊家貧且父母病,行乞供親並娛悅之,天地同仰其孝行。】
楊孝子,武進 圩橋里人。
父母貧且病,自念不能供親,乃冒恥行乞。
所得食,雖極餓,不敢嚐,必先以奉親。
有酒則跪進,常跳舞唱山歌以悅父母。如是者十年。
鄉人感其孝,與之金,欲雇為傭;楊不受而曰:「吾親病,焉可一日離?自雖行乞,亦無空乏。有餘錢,延醫療親。」
後,父母相繼亡,乞得棺,脫己衣以殮之。
時嚴寒,赤身忍凍,弗恤也。
殯於野,即露宿棺旁,日夜哀號,月餘死。
鄉人徐道之病死,被攝至冥府,立丹墀下。
有紫袍官入報云:「楊孝子到矣!」
冥王迎入。吏人持公服,前請楊更衣。
道之就視,即楊丐也,因懇請楊為查其陽壽盡否。
楊登殿,冥王尊之上座,曰:「久仰孝行,玉帝有旨召君,非地府敢驚瀆也。」
楊為徐查陽壽,尚當活一年。
道之遂甦,述其事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孝順》略釋)
【崔篆給犯人改過自新的機會。】
崔篆,王莽時為新建大尹。
至治,見獄填滿,垂涕曰:「陷人於井,彼皆何罪而至此?」
遂理出二千餘人。
掾吏叩頭固爭。
篆曰:「邾文公不以一人易其身,君子謂之知命。如殺一大尹,贖二千人,蓋所願也。」
卒釋之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救濟》)
【不假他人之手,僧人道紀親自事奉母親。】
齊僧道紀,道行高邁。
於鄴城東講經,往即擔奉其母及經像等。
語人曰:「母必親供者,以福與登地菩薩等也。」
衣著飲食,大小便利,皆躬為經理。
有助之者,輒拒之,曰:「吾母,非爾母也。」
道俗聞者,多感化焉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孝順》)
【買了叔叔的房子就拆了重建,教叔叔情何以堪?張邦奇知道父親的心意,立刻將房子還給叔叔,還連錢都不要回來,也是非常孝順的。】
洞雲 張翁,文定公 邦奇之父也。
邦奇為學憲時,廳事僅二楹,上官過訪頗不便。
旁一楹,邦奇之叔所居。
適叔願售,邦奇倍價買之,並將重建。
邦奇告於翁,翁知其倍價,悅甚。
已而,翁忽潸然淚下,邦奇訝問故。
翁嘆曰:「吾想一旦拆彼屋以豎我柱,其夫婦何以為情?」
邦奇惻然曰:「大人寬心,兒當還之。」遽抽身取券。
翁曰:「我計其錢已隨手償人債去矣!」
邦奇曰:「其錢也不取也。」
翁乃欣然曰:「若然,慰我甚矣!」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和睦》略釋)
【楊翥常為他人著想,寧可自己吃虧,也不與他人計較。】
明代楊翥,字仲舉。篤行不欺,仁厚絕俗,善處人所不堪。
鄰簷雨水溜落其家,家人不平。
翥曰:「晴日較多,雨日較少也。」
翥偏愛驢,常騎代步。
鄰人產子,恐所乘驢鳴驚之,即賣愛驢,自己步行。
墓碑為田家兒推仆,墓丁奔告。
公曰:「兒傷乎?」
曰:「無之。」
曰:「幸矣!善護兒,勿懼也。」
鄰侵其址三尺,家人函告之。
翥提筆詩曰:
「餘地無多莫較量,一條分成兩家牆,
普天之下皆王土,再讓三尺又何妨?」
鄰知亦讓三尺,後人稱之「六尺巷」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性行》略釋)
【自己年紀愈大,表示父母年事更高;李瓊盡心親自奉養母親。】
李瓊娶妻有子,而移居母之室,夜常十餘起。
母每諭之曰:「汝年來筋力頗憊,盍求婢以侍我?」
瓊曰:「凡母所欲,不親經手,意如有失。」
其母遂不之強。以是家人無敢怠惰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孝順》)
【一般人活在妄念之中,故不覺得自己有妄念;如魚在水中,不覺有水。必須自我覺照的能力夠強,才能看出善惡念孰多。既能分別善惡,就能止惡揚善。】
宋代康靖公 趙概,嘗置瓶豆於几案間,每一念起,必隨善惡,以豆別之。
善則投一白豆於瓶,惡則投一黑豆。
初則黑豆絕多,既而漸少,久則善惡二念俱忘,瓶豆二物,亦棄而不用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存心》略釋)
治心之法,先儒有省察、克治二義。
趙公以黑白豆分別善惡,似專屬省察一邊;然既省,則自思克矣。
初則黑豆絕多,既而漸少,克治之效也。
人非上哲,必須有所借以自檢。
【救命恩人豈敢殺之,夫人知二將之念恩,故用以救城民眾。】
建州 章太傅,妻練氏,素有賢德,智識過人。
太傅出兵,有二人違令,欲斬之,練氏密使二人逃去。
二人奔南唐為將。
後南唐攻建州,州破。
時太傅已死,二將以金帛贈練氏,且授以二白旗曰:「吾將屠此城,夫人植旗於門,吾戒士卒勿犯。」
練氏返還金帛,旗亦不受,曰:「君幸念舊恩,願全此城之人。必欲屠之,吾家與眾俱死耳,不願獨生也。」
二將恐練氏亡,又感其言,遂止。
夫人所生八子,皆登第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救濟》)
【李信純醉臥草中,遇火來燒,愛犬黑龍以溪水濕身來灑,以救主人。】
孫權時李信純,襄陽 紀南人也。
家養一狗,字曰黑龍;愛之尤甚,行坐相隨,飲饌之間,皆分與食。
一日,信純於城外飲酒大醉,歸家不及,臥於草中。
遇太守鄭瑕出獵,見田草深,遣人縱火爇之。
信純臥處,恰當順風;犬見火來,乃以口拽純衣,純亦不動。
臥處近一溪,相去三五十步。
犬即奔往入水,濕身走來臥處,周回以身灑之,獲免主人大難。
犬運水困乏,致斃於側。
俄爾信純醒來,見犬已死,遍身毛濕,甚訝其事;睹火蹤跡,因爾慟哭。
聞於太守。太守憫之曰:「犬之報恩,甚於人,人不知恩,豈如犬乎?」即命具棺槨衣衾葬之。
今紀南有義犬葬,高十餘丈。
(東晉 干寶《搜神記》略釋)
【劉德不敢娶大將軍霍光的女兒,因此不被牽連入罪。】
漢大將軍霍光重造漢室,權傾中外,因為敬重劉德的品學,想將女兒嫁給他。
德見霍氏盛滿,不敢娶。
到霍氏敗時,姻屬相連坐誅的近千家,德獨以畏盛滿得免。
(民初 李圓淨《人鑑》)
【沈元用恃才傲物愛表現,結果卻輸給謙謙君子的宋肅王。】
宋肅王與沈元用同使北地,館於燕山 愍忠寺。
見一唐碑,辭甚駢麗,凡三千餘言。
元用素強記,即朗誦一再。
肅王且聽且行,若不經意。
元用歸館,欲矜其能,取筆追書;不能記者闕之,凡闕十四字。
肅王視之,即取筆盡補所闕,又改元用謬誤四五處;置筆他語,略無矜色。
元用駭服,語云:「休誇我能勝人,勝如我者更多。」信不誣也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性行》)
陳幾亭曰:
「君子有二恥:
矜所能,恥也;飾所不能,恥也。
能,則謙以居之;不能,則學以充之。
君子有二惡:
嫉人所能,惡也;形人所不能,惡也。
能,則若己有之;不能,則捨之。」
【范仲淹、范純仁父子同心捨財物救濟他人。】
范仲淹次子純仁,亦一代名相。
純仁嘗受父命,解麥到蘇州。麥脫售後,路見石曼卿。
石說:「三喪未葬。」純仁就將麥金給了他。
又說:「二女未嫁。」純仁再將麥舟給了他。
純仁回見父親,說起曼卿事,以麥金給他,還是不夠。
公說:「何不連舟也給他?」
答曰:「與之矣。」
公曰:「善!」
范氏父子一心同德,真是千古的佳話了!
(李圓淨《人鑑》略釋)
【眼見兄長將敗,趙彥霄故意要分產,因而保住部分祖產。】
趙彥霄與兄彥雲,雙親喪後,兄弟同居二十年。
初彥雲浪遊廢業,彥霄數諫不聽,遂求分產。
分後五年,兄之產業蕩然,債務盈門,漸欲逃亡。
弟遂於除夕置酒,迎兄嫂飲。
告曰:「弟初無分產之心,以兄用度不節,唯恐悉皆蕩盡,不得已而分。今幸守先業之半,尚足供伏臘之需。今請兄嫂仍復同居,以主家事。」
即取分書焚之;倉庫管鑰,悉付兄嫂收掌。更出所蓄,償諸債主。
兄嫂愧謝不已;爾後,處事謹節,治家勤儉。
彥霄與子,其年同登第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和睦》略釋)
【剛穿新鞋,走路都很小心;然而一旦弄髒後,就不再謹慎了。做人亦復如是。】
明朝王廷相嘗謂張瀚曰:
「昨雨後出街衢,一輿人躡新履;
自灰廠歷長安街,皆擇地而蹈,兢兢恐污其履。
轉入貰城,漸為泥濘,偶一沾濡,更不復顧惜。
居身之道,亦猶是爾;倘一失足,無所不至矣!」
(明 張瀚《松窗夢語》)
【于明英幫學生寫作業,自己考試皆不上榜。】
吳中塾師于明英,力學強記,甚得時名。但惟知自為,不肯講論。
時喜遊覽,不加檢束,且善於塗飾。生徒課藝,己恆代草,冀以欺其父兄。
屢試棘闈不中,晚遭退黜死,子孫無識字者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勸化》略釋)
【孝養父母應如崔沔親自為之,若請人代勞,用心即弱矣!】
崔沔,少有至性。母失明,傾家求醫。躬親奉養,不脫冠帶者三十年。
天氣溫適,美景良辰,必親扶母遊宴,笑談陳說於前,致母忘其所苦也。
後沔年亦高,官已尊重,仍躬與子姪,植果以致敬。
母卒,瘠形吐血,茹素終身。
仕至中書侍郎,子佑甫,為賢相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孝順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