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均見兄常收人贈禮,恐得受賄罪,便設法感化之。】

 

鄭均,字仲虞

兄為縣吏,常受人饋贈,數諫不聽。

乃脫身為傭一年餘,得錢帛,歸以與兄。

曰:「物盡,可復得;為吏坐贓,終身捐棄。」

兄感其言,遂為廉潔。

 

為尚書致仕,朝廷高其義,賜終身尚書祿。

 
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和睦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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