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Jul 23 Thu 2015 20:00
  • 超達

元魏 釋超達的故事。】

 

元魏 滎陽 釋超達,多學問,有知解。

 

時,帝禁圖讖尤嚴,四處搜訪。

有人誣超達有之。

乃被收付於滎陽獄。

 

時,博陵公 苟孤審勘。

超達以實告。

公大怒,以車輪繫超達頸,並嚴守之。

 

超達自知無活路,乃專念觀世音

至夜四更,忽不見車輪所在。

又見守者皆大昏睡,超達便出,將欲遠避。

因久繫獄,腳遂攣弱,不能急行。

 

天曉,虜騎四出追之。

超達見必不免,便伏草中。

騎來蹋草皆倒,雖從超達身邊過而不見。

超達仰看虜面,悉以牛皮障目,乃至誠稱念。

夜中,虜去,超達即脫。

 

(唐 道宣《續高僧傳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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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宏抓兔子,卻摸到佛經,自此戒獵。】

 

王宏,少以漁獵為事。

天寶年中,嘗放鷹逐兔。

兔入穴,王宏隨以手探之,得《金剛般若經》一卷。

自此,遂不獵。

 

(唐 戴孚《廣異記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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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魏高僧釋曇無最的故事。】

 

釋曇無最,俗姓武安人。

(註:曇無多為dharma之音譯,意譯為法,故此處暫以「釋法最」代之。)

諷誦經論,堅持律部。

偏愛禪法,心空寂靜。

博貫道儒,尤明論道。

法最行施獎誨,多以戒律為先。

 

法最曾於邯鄲 崇尊寺說戒,僧眾千餘,皆是常隨學人。

至四月三十日,說戒計數,多六十人。

既無外眾,法最深怪其異。

明旦重計,有人見從邯鄲城西而來者,亦有見從鼓山東面而來者;

皆異倫大德,衣服平正,翔步優雅。

依次勘其戒臘,相比人數多少,洽滿六十。

知乃道合聖心,異人遠來。

 

後,勅住洛陽 融覺寺

寺乃清河王 元懌所立,廊宇充溢,周匝三里。

 

法最妙達《涅槃》、《華嚴》,常以弘法為任。

善於開導,僧徒千人,常修無怠。

 

天竺沙門菩提流支見而禮之,號為「東土菩薩」。

嘗讀法最所撰《大乘義章》,常彈指稱善;

並譯為文,寄傳大夏;彼方讀者皆東向禮之為聖人。

 

元魏 正光元年(520)七月二十三日,明帝(時十一歲)請佛、道兩宗上殿。

齋訖,請諸法師與道士論義。

時,清通觀道士姜斌法最對論。

帝問:「釋迦佛老子同時否?」

姜斌曰:

老子西入化,以釋迦佛為侍者。

 文出老子《開天經》。

 據此,明是同時。」

法最問曰:「老子何王而生?何年西入?」

姜斌曰:

「當周定王三年,在楚國 陳郡 苦縣 厲鄉 曲仁里,九月十四日夜生。

 簡王四年,為守藏吏。

 簡王十三年,遷為太史。

 敬王元年,八十五歲,見德陵遲,遂與散關尹喜西入化

 約此明矣!」

法最曰:

釋迦佛周昭王二十四年四月八日生,穆王五十二年二月十五日滅度。

 計自入涅槃,經三百四十五年始到定王三年,老子方生。

 生已,年八十五,至敬王元年,凡經四百三十年,乃與尹喜西遁。

 此年載懸殊,無乃謬乎?」

姜斌曰:「若如所言,出何文記?」

法最曰:「《周書異記》、《法本內傳》皆有明文。」

姜斌曰:「孔子乃制法聖人,於釋迦佛全無記載。何耶?」

法最曰:

孔氏有《三備卜經》,釋迦佛之文言出在中備。

 仁者識同以管窺天,閱覽不弘,何能自達?」

帝勅:「道士姜斌論無宗旨,宜令下席。」

 

帝又問:「《開天經》是誰所說?」

中書侍郎魏收、尚書郎祖瑩至觀取經。

帝令眾臣議之。

蕭綜李寔許伯桃等一百七十人讀訖奏云:

老子只著五千文,餘無言說。臣等所議:姜斌罪當惑眾。」

帝加姜斌極刑。

西域三藏法師菩提流支苦諫乃止,改配徒刑於馬邑

 

法最博學多聞,名揚全國,遂使達儒朝士降階禮敬,譽留《魏史》。

佛法中興,開物成務。

 

後,不測其終。

 

(唐 道宣《續高僧傳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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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廓被陰間召去補主簿缺,並見亡故父母。】

 

劉宋 袁廓,字思度陳郡人,元徽年中,為吳郡丞。

病少日,奄然如死,但餘息未盡。

經三日,而能動目,自說云:

 

 有使者來,稱人教喚,便隨去。

 至一大城,樓牆高整,階門崇麗,乃命進。

 主人南面,威飾冠首,有執刀者,指示坐。

 坐定寒喧,設酒菜等,種類形味,不異世中。

 

 酒數巡行,主人謂曰:「主簿有缺,故欲相屈。」

 知是陰間,乃固辭:

 「平凡淺薄,非所能堪;

  家少窮孤,兄弟零落,乞蒙恩放。」

 主人曰:

 「君以陰陽不同,故有辭耳。

  此間利祿待遇,勝君世中。

  殷勤之懷,甚欲共事,想必屈意,符所期也。」

 復固請曰:

 「兒女幼小,皆在齠齔,僕一旦恭任,養視無託。

  父子之戀,理有可矜。」

 即流涕稽首。

 主人曰:

 「君辭讓如此,何容相逼?

  願言不獲,深為歎恨。」

 就案上取一卷文書勾銷之。

 

 既而,謝恩辭歸。

 主人曰:「君不欲探望先亡乎?」

 乃遣人領行。

 

 經歷眾署,至一監獄。

 帶入內,斜往一角,諸屋聚集,而甚陋弊。

 次有一屋,見生母氏在內,容服不佳,甚異平生,見驚喜。

 門邊有一人,身面創傷,形類甚異,呼語。

 驚問其誰?

 母謂曰:「此嫡母夫人,汝不識耶?」

 夫人曰:

 「吾在世時,不信報應。

  雖無餘罪,因鞭打婢僕過重,故受此罰。

  亡後酷刑,幾無暫休,今特少寬耳。

  喚汝姊來,望能代己,竟無所益,徒為憂聚。」

 言畢涕泗。

 姊時亦在其側。

 

 有頃,使人復帶行。

 經數街巷,閭里整頓,似是民房。

 末有一宅,竹籬茅屋,見父披被著巾,憑案而坐。

 入門,父揚手遣曰:「汝即蒙釋,可速歸去,不須來也。」

 跪辭而歸。

 使人送至家而回。

 

後,任太子洗馬。

 

(南朝齊 王琰《冥祥記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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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21 Tue 2015 20:00
  • 法超

南北朝高僧釋法超的故事。】

 

釋法超俗姓晉陵 無錫人,幼而聰穎,篤學無倦。

十一歲出家,住靈根寺

從同寺僧護修習經論,雅有深思,尋究研討,學論歸根。

法超心性柔軟,勞苦非慮;貧無衣食,乞丐自資。

 

後,法超安樂寺 智稱專攻十誦律。

稱公歿後,乃獨步京邑。

 

梁武帝謂律教乃佛法之基,定慧之階,治身滅罪之要。

法超律學之秀,即勅為都邑僧正,庶其影響僧尼,莊嚴威儀。

帝又以律部繁廣,臨事難究,即撰《出要律儀》十四卷,令境依用。

 

普通六年(525),帝遍集住持及名師於平等殿,勅法超講律,帝親聽受。

法超以眾含僧俗,故僅略舉綱要,宣示宏旨。

三旬期滿,遂得四眾移心,朝宰皆悅。

 

普通七年冬,法超卒於揚都 天竺寺,春秋七十一。

天子勅慰,葬鍾山 開善寺墓。

 

(唐 道宣《續高僧傳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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