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南北朝高僧釋法超的故事。】
釋法超俗姓孟,晉陵 無錫人,幼而聰穎,篤學無倦。
十一歲出家,住靈根寺。
從同寺僧護修習經論,雅有深思,尋究研討,學論歸根。
法超心性柔軟,勞苦非慮;貧無衣食,乞丐自資。
後,法超從安樂寺 智稱專攻十誦律。
自稱公歿後,乃獨步京邑。
梁武帝謂律教乃佛法之基,定慧之階,治身滅罪之要。
以法超律學之秀,即勅為都邑僧正,庶其影響僧尼,莊嚴威儀。
帝又以律部繁廣,臨事難究,即撰《出要律儀》十四卷,令梁境依用。
普通六年(525),帝遍集住持及名師於平等殿,勅法超講律,帝親聽受。
法超以眾含僧俗,故僅略舉綱要,宣示宏旨。
三旬期滿,遂得四眾移心,朝宰皆悅。
普通七年冬,法超卒於揚都 天竺寺,春秋七十一。
天子勅慰,葬鍾山 開善寺墓。
(唐 道宣《續高僧傳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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