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者大目犍連:「我於路中見一眾生,舉體糞穢,以塗其身,亦食糞穢,乘虛而行,臭穢苦惱,啼哭號呼。」
佛告諸比丘:
「此眾生者,過去世時,於此波羅柰城,為自在王師婆羅門。
以憎嫉心,請迦葉佛聲聞僧;
以糞著飯下,試惱眾僧。
緣斯罪故,已地獄中,受無量苦。
地獄餘罪,今得此身,續受斯苦。」
《雜阿含經》
尊者大目犍連:「我於路中見一眾生,舉體糞穢,以塗其身,亦食糞穢,乘虛而行,臭穢苦惱,啼哭號呼。」
佛告諸比丘:
「此眾生者,過去世時,於此波羅柰城,為自在王師婆羅門。
以憎嫉心,請迦葉佛聲聞僧;
以糞著飯下,試惱眾僧。
緣斯罪故,已地獄中,受無量苦。
地獄餘罪,今得此身,續受斯苦。」
《雜阿含經》
若有人意好劫盜,取他財物,便墮地獄、餓鬼、畜生中。
若生人中,極為貧匱。
所以然者,以斷他生業故。
《增壹阿含經》
由不與取報故,眾生生便貧賤。
《增壹阿含經》
若有眾生盜他物者,種三惡道之罪。
若生人中,恒遭貧匱,食不充口,衣不蓋形。
《增壹阿含經》
若人習盜,後生貧困,衣不蓋形,食不充口。
所以然者,皆由取他財物,故致斯變。
若生人中,受苦無量。
《增壹阿含經》
【富商病危時將財寶和兩位絕色女兒託給素不相識的李約處理。】
兵部員外李約,嘗泊舟,與一商舟相鄰。
商主忽重病,邀約相見;以一夜光珠贈約,託以二女,女皆絕色。
翌日商主亡故,財寶數萬,一舟之人莫不窺覬。
約乃悉錄其數,寄之於官,二女立為擇配。
當商主入殮時,復以所得夜光珠置商主之口,人無見者。
後商主之親屬來理財,約請發視,夜光珠仍在。
咸為稱歎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交財》略釋)
【欲將偷得的觀世音檀香像劈成香出售,當場被抓,後死於獄中。】
台州府有一居民,於崇禎辛未年,盜檀香大士像一軀。
至天台縣,欲售於鄉紳張大素。
張出價六金,民嫌其少,遂欲劈像作香鬻之。
時一官差先一夜,得夢女人稱苦求救。
因彼正妻死未久,疑是索薦,乃往西門店中買祭物。
忽聞店內劈像聲,急趨入視之,恍悟前夢,因扭解民至捕官所。
其捕房亦於先一夜得同夢,遂嚴審之。
民遂自首,從松門縣盜來。
差役即申之縣令。
縣令以像歸張宅修理供養。
其民未幾,死於獄中。
(明 智旭大師《見聞錄》略釋)
【晉代高僧于法蘭的故事。】
于法蘭,高陽人。少有異操,十五出家,便以精勤為業;研諷經典以日兼夜,求法問道必在眾先。迄在冠年,風神秀逸,道振三河,名流四遠。
法蘭性好山泉,多處巖壑。嘗於冬月在山,冰雪甚厲。時有一虎來入法蘭房,法蘭神色無忤,虎亦甚馴,至明旦雪止乃去。山中神祇常來受法。法蘭德被精靈,皆此類也。
法蘭後聞江東山水以剡縣稱奇,乃徐步東甌,遠矚嶀、嵊。即擇居於石城山足,乃今之元華寺是也。
時人以其風力比庾元規。孫綽《道賢論》以比阮嗣宗。論云:「蘭公遺身,高尚妙迹,殆至人之流。阮步兵傲獨不群,亦蘭之儔也。」
居剡少時,欻然歎曰:「大法雖興,經道多缺;若一聞圓教,夕死可也。」乃遠適西域,欲求異聞;至交州遇疾,終於象林。
沙門支遁追立像贊曰:「于氏超世,綜體玄旨,嘉遁山澤,馴洽虎兕。」
(南朝梁 慧皎《高僧傳》略釋)
註:
庾亮,字元規,東晉權臣,好老莊,善談論。
阮籍,字嗣宗,三國時期魏國詩人,竹林七賢之一。因曾任步兵校尉,人稱阮步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