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有眾生起害意,種三惡道。
設生人中,恒多虛妄,不解至理,心亂不定。
《增壹阿含經》
若人興謀害之心,受地獄罪。
若生人中,意不專定。
《增壹阿含經》
若有眾生起害意,種三惡道。
設生人中,恒多虛妄,不解至理,心亂不定。
《增壹阿含經》
若人興謀害之心,受地獄罪。
若生人中,意不專定。
《增壹阿含經》
【船夫不救落水女,只知撈財物,結果溺死之女即其聘妻。】
正德年間,崇明縣某姓,撐船為業。
時當七月中旬,大風水漲,沿海居民漂溺致死者無算。
當此時節,乃是會撐船或游泳的人救人種福的大好機會。
但他偏不救人,只顧撈物。
當他駕舟中流時,有女子手抱一箱,隨波而來,欲攀船求救。
他貪圖這箱,反用竹篙將人推開,那女子即溺死了。
他得到箱子,很得意地趕緊開箱,見內有庚帖一張,姓名生辰,正是他的聘妻。
(李圓淨《人鑑》略釋)
【沙彌岳弘管理寺中庫房,恣意取用,後重病濱死。】
高明寺沙彌岳弘管庫事,侵剋大眾,無所不至。
每於庫中,私造飲食,偏眾獨享;並偷常住豆米等,以供己用。
甫及一年,於元旦夜,夢關帝割其舌去。
至初四,即大病濱死。
乃惶怖無地,盡賣衣單,求眾懺悔,告辭庫司,病始漸癒。
(明 智旭大師《見聞錄》略釋)
【不可殺生祭祀,因為會徒增亡者罪過,應使用素食花果。】
錢塘 金某者,齋戒虔篤。
以疾卒,附一童云:「善業日淺,未得往生淨土。今在陰界,然亦甚樂,去住自由。」
一日,呵其妻子云:「何故為吾墳墓事,殺雞為黍?今有吏隨我,稍不似前之自由矣!」
子婦懷妊,因問之。
則曰:「當生男無恙。過此復當生男,則母子雙逝。」
予謹記之,以候應否。
俄而生男。
復妊,復生男,男隨斃,母亦隨斃。
乃知一一語皆不謬。
然則為父母殺生,孝子豈為之乎?
(明 蓮池大師《竹窗隨筆》)
【晉代高僧于法開的故事。】
于法開師事于法蘭。
法開深思孤發,獨見言表,善《放光般若經》及《法華經》。
嘗於乞食時,值婦人分娩危急,眾治不驗,舉家遑擾。
法開曰:「此易治耳。」
時主人正宰羊欲為淫祀。
法開令先取少肉為羹,使婦進食竟,因氣針之;須臾羊膜裹兒而出。
升平五年,孝宗有疾,法開視脈,知不起,不肯復入。
康獻后令曰:「帝小不佳,咋呼于公視脈,到門不前,種種辭憚,宜收付廷尉。」
俄而帝崩,獲免還剡 石城,續修元華寺。後移白山 靈鷲寺。
法開每與支道林爭即色空義。廬江 何默申明法開所難,高平 郄超亦宣述道林所解,並傳於世。
法開嘗使弟子法威出都,經過山陰。
時支遁正講《小品般若經》。
法開語法威言:「道林講經,比汝至,當正講至某品中。」即示語攻難數十番。
法威既至郡,正值支遁講經,果如法開所言。
往復多番,支遁遂屈,因厲聲曰:「君何足復?受人寄載來耶?」
故東山諺云:「深量開思,林談識記。」
至哀帝時,法開累被詔徵,乃出至京師講《放光經》。凡舊學抱疑,莫不因之披釋。
講竟辭還東山,帝戀德殷勤,乃嚫錢、絹、步輿並冬夏之服。
或問:「法師高明剛簡,何以醫術經懷?」
法開答曰:「明六度以除四魔之病,調九候以療風寒之疾。自利利人,不亦可乎?」
法開年六十卒於山寺。
(南朝梁 慧皎《高僧傳》略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