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吳唐射鹿,誤中其子。】
吳唐,廬陵人。
少即喜好驅放誘餌以射獵,發無不中,家遂以致富。
後,吳唐於春日帶兒出獵,巧遇母鹿帶幼鹿。
母鹿覺有人氣,呼幼鹿漸出。
幼鹿不知所畏,直前近餌。
吳唐射幼鹿,即死。
母鹿驚還,悲鳴不已。
吳唐乃自藏草中,置幼鹿於淨地。
母鹿直來其地,俯仰頓伏,絕而復起。
吳唐又射母鹿,應弦而倒。
至前場,復逢一鹿。
吳唐上弓將放,箭忽反射,還中其子。
吳唐擲弓抱兒,捶胸而哭。
聞空中呼曰:「吳唐!鹿之愛子,與汝何異?」
吳唐驚聽,不知所在。
(南朝宋 劉義慶《宣驗記》略釋)
(《太平廣記》後加:有虎出,折其臂;吳唐還家,隔日即亡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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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晉高僧釋僧表的故事。】
釋僧表俗姓高,涼州人,志力勇猛。
聞弗樓沙國原有佛缽,今在罽賓 臺寺,恆有五百阿羅漢供養缽。
後,缽騰空至涼州,有十二阿羅漢隨缽停此;六年後,還回罽賓。
僧表恨不及見,乃欲西踰蔥嶺,致以誠禮。
至于闐國,時值罽賓路阻。
于闐王將張志模繪佛缽圖予僧表。
又問:「復有所願否?」
對曰:「摩伽羅有寶勝佛像。外國相傳,最似真相。願得而供養。」
王即命巧匠營造金箔像,金光寬高一丈,以真舍利置頂上。
僧表即迎還涼州。
後,僧表知涼土將亡,欲返淮海。
經蜀地欣平縣,沙門釋道汪求停缽、像供養。
僧表入住二載,卒於寺。
(梁 寶唱《名僧傳》 寶亮《名僧傳抄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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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張縱愛吃魚,得病暴死,被罰作魚,經歷成長、被捕、斬殺之事。】
唐 泉州 晉江縣尉張縱,好吃魚。
後忽病死,心上猶暖,七日而甦云:
「初有黃衫吏告云:『王追!』縱即隨行。
不久見王,王問吏:『我追張從!何故帶張縱來?宜速遣去。』
旁有一吏白王曰:『此人好吃魚,可暫罰之作魚。』
王即令縱去作魚,又曰:『當回復本身。』
縱便被所白之吏引至河邊。
吏推縱入水,化成小鯉魚,長一寸許。
日夕增長,至七日,長二尺餘。
忽見漁夫至河撒網。
縱心中甚懼,不覺已入網中,為漁夫所得,置船中草下。
須臾,聞晉江 王縣丞使人買魚。
漁夫初以小魚予之,被杖。
復至網所搜索,乃於草下得大鯉,持還王家。
至前堂,見縣丞夫人對鏡理妝,偏袒一膊。
至廚,被廚師以刀削鱗,初不覺痛,但覺鐵冷水深。
隨即被切頭,縱本身遂活。」
時,殿下侍御史李萼被貶職為晉江縣尉,正在王家用餐;
聞張縱復活,急往視之。
既入,張縱迎接其手,謂李萼曰:「吃魚飽耶?」
李萼問:「何以得知?」
張縱具言始末。
李萼方知所吃之魚,是張縱本身。
(唐 戴孚《廣異記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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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高昌高僧法惠的故事。】
法惠俗姓李,高昌人。
少好射獵、酣酒、弦歌。
其婦美艶,一國無雙,富貴子弟爭與私通。
法惠他日出遊,為富豪所打,即避往龜茲。
居此日久,法惠乃願出家,而貧無法服。
彼國人死,換以好衣,送尸陀林,辭訣而返。
法惠即隨喪家去彼處。
待其返家,便剝死人衣,欲貿法服。
但遇起屍鬼,起相周旋,更為輸贏,凡經七番,法惠獲勝。
乃剝取衣裳,貨得三千,以買法服,遂得出家。
法惠修學禪律,苦行絕倫,蔬食善誘,心無是非。
後還高昌,住仙窟寺。
法惠德素既高,尼眾依止,稟其誡訓。
唯國都郎中寺 馮尼謂法惠曰:
「阿闍梨未好。
可往龜茲國 金華寺見直月。
當得勝法。」
法惠信馮尼語,即至龜茲見直月。
直月歡喜,呼進房內,以葡萄酒令其服飲。
法惠大驚愕:「我清淨已久。本來此覓法,反令飲非法之藥。」乃苦執不肯。
直月便急推令去。
法惠即退思惟,遂不敢違,便頓飲盡,醉悶而臥。
直月鎖房,便自行他處。
及法惠酒醒,追悔懊惱:「我忽犯戒!」悔過自責,捶打身體,欲自害命。
於此少時,遂得第三果。
直月返還,問曰:「得否?」
後,法惠還高昌,大弘經律,道俗歸敬,傾動鄉邑。
齊 永元年中,無疾坐亡,手屈四指。(註:意指已證四果阿羅漢。)
(梁 寶唱《名僧傳》 寶亮《名僧傳抄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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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蔣小德虔奉佛法,生天受樂;僧人飲酒,陰間受苦。】
劉宋 蔣小德,江陵人,為岳州刺史。
大明末年,得病而死;夜三更,將殮,便甦活,言:
「有使者來稱:『王命我召汝。』
小德隨去。
既至,王曰:
『君精勤細心,虔奉佛法。
天帝敕旨,因君專誠,宜速生善地,但君壽猶長,故令吾特相召也。
君將受天樂。』
小德喜諾。
王曰:
『君可暫還家,囑咐親友,並作功德。
宜速之,七日復來也。』
小德受言而歸。
路經一處,有小屋殊為弊陋,於此遇新寺 難公。
既為舊識,具相問訊。
難公云:
『貧道自出家以來,未嘗飲酒。
旦,訪蘭公。
蘭公苦相勸逼,遂飲一升許。
被王召,由此故也。
貧道若不坐此,當得生天。
今乃居此弊宇,三年之後,方得生天。』」
小德至家,欲驗其言,即急遣人查訊。
難公果以此日於蘭公處睡臥,至夕而亡。
蘭、難二僧並居新寺,難公道行大精,不同餘僧。
小德既癒,七日內,大設福供;至期,奄然而卒。
(南朝齊 王琰《冥祥記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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