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縱愛吃魚,得病暴死,被罰作魚,經歷成長、被捕、斬殺之事。】

 

泉州 晉江縣尉張縱,好吃魚。

後忽病死,心上猶暖,七日而甦云:

「初有黃衫吏告云:『王追!』即隨行。

 不久見王,王問吏:『我追張從!何故帶張縱來?宜速遣去。』

 旁有一吏白王曰:『此人好吃魚,可暫罰之作魚。』

 王即令去作魚,又曰:『當回復本身。』

 便被所白之吏引至河邊。

 吏推入水,化成小鯉魚,長一寸許。

 日夕增長,至七日,長二尺餘。

 忽見漁夫至河撒網。

 心中甚懼,不覺已入網中,為漁夫所得,置船中草下。

 須臾,聞晉江 縣丞使人買魚。

 漁夫初以小魚予之,被杖。

 復至網所搜索,乃於草下得大鯉,持還家。

 至前堂,見縣丞夫人對鏡理妝,偏袒一膊。

 至廚,被廚師以刀削鱗,初不覺痛,但覺鐵冷水深。

 隨即被切頭,本身遂活。」

 

時,殿下侍御史李萼被貶職為晉江縣尉,正在家用餐;

張縱復活,急往視之。

既入,張縱迎接其手,謂李萼曰:「吃魚飽耶?」

李萼問:「何以得知?」

張縱具言始末。

李萼方知所吃之魚,是張縱本身。

 

(唐 戴孚《廣異記》略釋)

arrow
arrow

    Guo_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