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閻巡撫誤判冤殺,不久鬼魂纏身而死。】
巡撫閻公蒞南京,有鎮江民周志廉被誣為主盜者。
然,廉乃富民,畏刑,以貨託諸權貴說項。
閻公反以此疑其真矣,竟杖殺之。
已而,鎮江郡丞盧仁上謁閻公。
閻公問:「汝何帶囚周志廉來?」仁茫然不省。
閻公復厲聲曰:「皂隸傍邊立者,廉也。」
即日昏仆。
自是,廉常在目,未久即卒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救濟》略釋)
明 顏光衷云:
「官府簿書如麻,下情阻隔。
或乘其聰明,或乘其火性,或乘其忙錯,種種皆能枉人。
及文案既定,則有明知其枉,而無如何者矣!
昔,彭韶居官立身,無愧古人;只誤殺一孝子,遂至不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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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南北朝高僧釋法安的故事。】
釋法安俗姓畢,東平人,魏司隷校尉軌之後也。
法安七歲出家,事白馬寺 慧光為師。
慧光幼即爽拔,博通內外,多所參知。
法安年為沙彌,便精神秀出。
時張永問曇斌大師:「京下復有卓越年少否?」
曇斌答:「有沙彌道慧、法安、僧拔、慧熙。」
永即邀請道慧講《涅槃經》,請法安述佛性。
二人神色自若,序瀉無遺。
永問年幾。道慧答十九,法安答十八。
永歎曰:「昔扶風 朱勃年十二能誦書詠詩,時人號為『才童』。今日二師可曰『義少』也。」
於是顯譽京朝,流名四遠。
法安迄至立年,專當法匠。
王僧虔出鎮湘州,携共同行。
法安後南適番禺,正值講《涅槃經》;法安問論數番,講者心愧讓席。
法安停彼兩周,法事相繼。
永明中,法安還都,止中寺。
講《涅槃經》、《維摩經》、《十地經》、《成實論》,相繼不絕。
司徒文宣王及張融、何胤、劉繪、劉瓛等,並稟服文義,共為法友。
永泰元年,法安卒於中寺,春秋四十五。
著《淨名》、《十地》義疏,及僧傳五卷。
(南朝梁 慧皎《高僧傳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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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修善,種人、天因,此人不為大病所困。
臨命終時,心不錯亂。
所親左右知其將死,各勸之言:
「樂聞法否?
欲見佛菩薩像否?
欲見比丘,聽經偈否?
汝喜欲得受齋戒否?
欲得財物施佛像否?」
悉答言好。
復與說言:
「施佛形像,得成佛道。
供養法者,在所生處得深智慧,達解法相。
若施眾僧,所生之處得大珍寶,隨意無乏。」
病人聞已,歡喜願言:「使我所生常遇三寶,聞法開悟。」
爾時命終,得生人中。
若人廣種生天善因:清淨布施、持戒,樂聽經法,修持十善。
其人將終,安穩仰臥。
見佛形像、天宮婇女,及聞天樂。
顏色和悅,舉手向上。
爾時命終,即生天中。
《賢愚經》略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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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寬宏大量,原諒僕人無心之過;厚以待人,善加款待探病者並回贈之。】
袁了凡曰:
我姑亦厚德,未嘗疾言遽色。
時,表兄有疾,姑親攜好酒一碗置桌上。
僕文成自外入,覆之於庭。
姑詢其故。曰:「我將謂茶耳!」
姑曰:「汝不知,原無過。自今凡事當仔細,千粒米難成一滴酒也。」
其人愧悔可掬。
蓋耿耿數言,嚴於捶楚。
又有小童持盤,盡覆廚下,其母自責之。
姑望見,急止之曰:「此非故意,何得責之?但棄其碎者,勿留以傷人之足,可也。」
一田保搭船問病,姑為具酒食,送舟金,復量所送二物,加厚答之。
語予曰:「貧人問病,大是好心,豈可令其折本吁?」
生子科,孫道原,皆登進士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寬下》摘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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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當著母猴,將小猴子殺死,結果全家病死。】
臨川 東興有人入山,捕一猿子,帶歸,猿母自後逐至家。
此人縛猿子於庭中樹上以示之。
猿母便摶頰向人,欲乞哀狀,直謂口不能言耳。
此人不放,竟擊殺猿子。
猿母悲喚,自擲而死。
此人破猿母視之,腸寸寸斷裂。
未半年,其家疫死,滅門。
(東晉 干寶《搜神記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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