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欒苟船被火燒,敵軍又逼近,因誠念觀世音而獲救。】
晉朝欒苟早奉佛法,曾作富平令。
先,苟隨從征討廬循,值小失利,船遭火燒垂盡,賊亦交逼。
正在江中,風浪駭目,苟猶誦念觀世音。
俄而,見江中有一人挺然孤立,腰與水齊。
苟心知祈念有感,而火與賊已逼近,便投水就之。
入江,身即浮涌,腳似履地。
尋而大軍遣船迎接,苟遂得免難。
(南朝齊 王琰《冥祥記》略釋)
【欒苟船被火燒,敵軍又逼近,因誠念觀世音而獲救。】
晉朝欒苟早奉佛法,曾作富平令。
先,苟隨從征討廬循,值小失利,船遭火燒垂盡,賊亦交逼。
正在江中,風浪駭目,苟猶誦念觀世音。
俄而,見江中有一人挺然孤立,腰與水齊。
苟心知祈念有感,而火與賊已逼近,便投水就之。
入江,身即浮涌,腳似履地。
尋而大軍遣船迎接,苟遂得免難。
(南朝齊 王琰《冥祥記》略釋)
【南朝高僧釋寶誌的故事。】
釋寶誌俗姓朱,金陵 東陽民朱氏之婦,聞鷹巢中有兒啼聲,以梯登樹而得之,遂養為子,手足皆爪,面方而瑩徹如鏡。
寶誌童年出家,住京師道林寺,師事沙門僧儉,修習禪業。
劉宋 泰始年初,寶誌忽反常,居止無定,飲食無時,髮長數寸,常赤足街巷;執一錫杖,杖頭掛剪刀及鏡,或掛一兩匹帛。
蕭齊 建元年中,寶誌稍現異跡,數日不食亦無飢容。
與人言語,始難懂,後皆驗;或賦詩言,如讖記。
京城士庶皆奉事之。
永明七年,齊武帝謂寶誌惑眾,收於建康獄。
明旦,眾人見其入市;還查獄中,寶誌猶在。
一日,寶誌語獄吏:「門外有兩輿食來,金缽盛飯,汝可取之。」
既而,齊 文惠太子、竟陵王 子良皆送食予寶誌,果如其言。
建康令呂文顯以其事上聞武帝。
帝即迎入,請居後堂。
後時,宮內設家宴,暫屏餘人,寶誌亦隨眾而出。
既而,顯陽殿猶見寶誌,並與七僧俱。
帝怒遣追查,遂失所在。
問吏。
啟云:「寶誌久出在省,方見其以墨塗身。」
帝益敬之。
時,僧正法獻欲以衣贈寶誌,遣使尋於龍光寺、罽賓寺。
二寺皆云:「昨夜宿此,今旦離去。」
又至寶誌常造訪之厲侯伯家尋。
侯伯云:「寶誌昨在此行道,旦眠尚未覺。」
使還告法獻,方知其分身三處宿焉。
寶誌常盛冬袒行。
沙門寶亮欲以衲衣贈之;未及發言,寶誌忽來取衣而去。
寶誌曾向人求生魚片,人為覓辦。
寶誌飽食而去,人還視盆中,魚游活如故。
後,寶誌在華林園忽疊戴三頂布帽,亦不知何處得之。
未幾,帝崩,文惠太子、豫章王相繼而殂,果如其讖。
齊衛尉胡諧病,請寶誌。
寶誌去書云:「明屈。」
明日,竟不往。
其日諧亡,載屍還宅。
寶誌云:「明屈者,明日尸出也。」
王仲熊問仕至何位?
寶誌不答而解杖頭左索予之。
仲熊初不曉,後果至尚書左丞焉。
建武年末,寶誌平旦出,忽提裳走過門,曰:「門上血腥。」
及明帝遇害,果以犢車載屍自此門出,而帝頸血流墮門限。
齊太尉司馬殷齊之隨陳顯達鎮江州,來辭寶誌。
寶誌於紙畫一樹,樹上有烏,語云:「急時,可登此。」
後,顯達叛逆,留齊之守州。
及敗,齊之入廬山。
追騎將及,齊之見林中有一樹,樹上有烏,如寶誌所畫,悟而登之,烏竟不飛。
追者見烏,謂無人而返,齊之遂以獲免。
齊屯騎桑偃欲謀反,往詣寶誌。
寶誌遙見而走,大呼云:「圍臺城,欲反逆,斫頭破腹!」
未十日,事發,偃叛往朱方,被捉,果斫頭破腹。
梁 鄱陽 忠烈王 蕭恢嘗屈請寶誌來第會面。
寶誌忽令人覓荊子甚急;既得,安之門上,人莫測所以。
少時,王便出為荊州刺史。
其預鑒之明,類此非一。
(2/2)
(南朝梁 慧皎《高僧傳》南宋 祖琇《隆興佛教編年通論》略釋)
有一國建一石柱極為高大,除去梯與吊物繩索,留工匠於柱頂。
何以故?
彼若存活,或更於他處造立石柱勝於此者。
其夜,彼石匠親屬聚於柱邊而語之言:「汝今云何得下?」
時,彼石匠多諸方便,即挑取衣縷,垂二縷至柱下。
其親屬尋以粗線繫彼衣縷。
石匠拉上粗線,即語親屬曰:「汝等可更繫接細繩。」
親屬即隨其語。
如是展轉,最後得繫粗大繩索。
石匠即沿繩索下來。
言石柱者,喻生死。
梯、繩,喻過去佛已滅之法。
親屬,喻聲聞眾。
衣縷,喻過去佛之定與慧。
挑取衣縷,喻觀察欲之過失。
縷從上而下,喻信心。
繫粗線,喻因近善友而得多聞。
粗線、細繩至粗繩,喻多聞、持戒、禪定、智慧。
繫者,喻縛生死。
石匠從柱上而下,喻了生死。
《大莊嚴論經》摘釋
【魏溥之妻房氏年輕守寡,割耳以自誓守節,教子有方,帝封為「夫人」。】
房氏為太守房湛之女,年十六,嫁魏溥。
溥重病,謂曰:「我死不足恨,恨汝年少,吾母老,家又貧,子尚幼,皆無所託耳。」
妻泣曰:「妾承先人遺訓,事君子,義在偕老。今如此,命也。太夫人在堂,弱子襁褓,妾豈以年少抱長往之恨乎?」
溥卒,將入斂,房氏割左耳投棺中,曰:「相期泉下矣!」
姑哭撫之曰:「婦為何如此?」
對曰:「婦年少不幸,慮父母未諒吾之至心,欲以此自誓耳。」
時,子緝,生未十旬,房氏養於室內,足不出戶,終身不聽絲竹音樂,不預宴席,訓子有母儀。
緝後成名,為濟陰守;上疏陳母苦節,帝特封為「夫人」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和睦》略釋)
【諸葛元崇被人害死,託夢給母親訴苦。】
西晉 永嘉年,瑯琊 諸葛覆為元真太守。
家眷悉在揚都,唯帶長子元崇赴職。
後,覆病亡於郡。
元崇,時年十九,欲送喪還都。
覆之門生何某,貪其資貨,與伴共推元崇墮水而死,以分其財。
爾夜,元崇母陳氏夢元崇還,具敘亡父事及身被殺原委,屍骸漂流,怨酷無比;「已未奉母多年,一旦長辭,懷悲含恨,如何可說?」唏噓不能自勝。
又云:「急行極疲,困臥窗下床,以頭枕窗。母視兒眠處,即知非虛矣!」
陳氏悲痛驚起,舉火照兒眠處,沾溼猶如人形,於是全家號泣,便告人知。
時,徐森之始任交州,徐道立為長史;道立即陳氏從姑之兒也。
陳氏即具疏所夢,託二徐查之。
二徐於途遇諸葛喪船,驗其父子亡日,同鬼所語,即逮捕行凶二人。
二皆認罪,便依法殺之,更差人送喪返都。
(南北朝 顏之推《還冤志》略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