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對佛法有信樂心之幻術師為僧設食。
供養訖,幻術師將一木幻化為一端正女人,於大眾前抱女親吻行欲。
眾僧嫌忿言:「此無慚人所行鄙褻,早知如此,不受其供養。」
幻師聞呵責,即以刀斫刺此女,支解、挖目、削鼻種種苦毒而殺之。
眾僧倍增嫌忿言:「若知汝如此,寧飲毒藥亦不受汝供養。」
幻師言:「眾比丘見我行欲便瞋忿,見我斷欲殺彼女復致嫌責,我當如何奉事眾僧?」
諸比丘聞已,交頭接耳,擾動不安。
爾時,幻師即以木示眾僧,合掌言:
「我向才所作即是此木。
於此木中,有何欲事與斫殺?
我欲安眾僧身,故設此飲食;欲安眾僧心,故作此幻化。
諸比丘豈不聞佛說一切法猶如幻化?
我今為成就此語,故作此幻。
此木所幻身並無生命,乃幻師運轉機關,令其如人。
眼觀彼女相貌,又心想其身像,遂起顛倒迷惑,橫生女想,此時便入欲網。
意念既顛倒,便愚昧謂之為眾生,遂於此幻相中,妄起男女淫欲之想。
若深入如實觀察,便知人身無我,乃是五陰、十八界、六入,攀緣假相而當成是眾生。
其中分分各異,以和合眾分故,方能作諸業行,故諸業行實無男女,亦無壽命。
人身由脂、髓、皮、肉、髮等三十六物和合而成,愚者乃計此身為有情眾生。
然此身實無主宰者,僅因意念力故而俯仰屈伸。
以依於心故,則能起五識,然此心識念念遷變失滅。
愚者不明因果,遂計此身有我,口業若干種,身業若干種。
實則,口之言笑及身之威儀皆如幻所作,其中並無我,因無主宰者故。
此虛幻之法,實無壽命,無知見,皆因人妄起想像而生,遂陷沒一切凡夫。」
時,諸比丘聞其說已,皆悟見真理。
是故當知,諸法如幻;能知此者,便能斷諸行之源。
《大莊嚴論經》摘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