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若出家修行可以免除災難,張翰冲卻因妻子的妨礙而死於怪病。】
泉州 張翰冲,明朝萬曆丙辰年進士,任金壇縣令。
一日坐堂,忽有僧人逕詣公堂語曰:「我與汝乃前生道友,今見汝有難,特來救汝。汝可罷官,同入山學道,不唯免難且出生死。」
張以為誕。
僧遂歷指其少時事數種,皆妻所不知者,張乃駭愕,欲如其言。
然為妻子所阻,僧尋別去。
後,張赴京考選,甫至都門,脚忽生異癰。
著靴不能脫,割靴調理,遂不癒而死。
(明 智旭《見聞錄》略釋)
【若出家修行可以免除災難,張翰冲卻因妻子的妨礙而死於怪病。】
泉州 張翰冲,明朝萬曆丙辰年進士,任金壇縣令。
一日坐堂,忽有僧人逕詣公堂語曰:「我與汝乃前生道友,今見汝有難,特來救汝。汝可罷官,同入山學道,不唯免難且出生死。」
張以為誕。
僧遂歷指其少時事數種,皆妻所不知者,張乃駭愕,欲如其言。
然為妻子所阻,僧尋別去。
後,張赴京考選,甫至都門,脚忽生異癰。
著靴不能脫,割靴調理,遂不癒而死。
(明 智旭《見聞錄》略釋)
【僧人因冥官之力見已亡同學在陰間受苦,遂寫《法華經》救度之。】
隋 大業中,有客僧行至太山廟,請求寄宿。
廟令曰:「此無別舍,唯神廟走廊可宿。然而,近來寄宿者輒死。」
僧曰:「無苦也。」
廟令不得已,從之,為設床於走廊。
至夜,僧端坐誦經。
約一更,聞堂內有環珮聲。
須臾,神出,向僧禮拜。
僧曰:「據聞近來宿者多死,豈檀越害之耶?願護之。」
神曰:「遇其死時將至,聞弟子聲,因自懼死,非殺之也,願師毋慮。」
僧因延坐,談說如人。
良久,僧問曰:「聞世人傳說,太山治鬼,寧有之耶?」
神曰:「弟子薄福,有之。豈欲見先亡乎?」
僧曰:「有兩同學僧先死,願見之。」
神問名而曰:「一人已生人間;另一人則在地獄,因其罪重不可前來見師,若弟子與師前往見之,則可也。」
僧甚悅,因共起。
出門不遠,來至一處,多見廟獄,火光甚盛。
神帶僧入一院,遙見一人在火中,號呼不能言,形變不可復識,而血肉焦臭,令人傷心。
神曰:「此是也。師不想歷觀了吧!」
僧愁愍求出。
俄而即回至太山廟,又與神同坐。
因問:「欲救同學,有得理耶?」
神曰:「可得耳。能為寫《法華經》者,便免。」
既而,天將亮,神辭僧入堂。
日出後,廟令見僧未死,頗怪焉。
僧便為述所見事。
僧即寫《法華經》一部;莊嚴畢,又攜經至廟夜宿。
其夜,神出如初,歡喜禮拜,慰問來意。
僧以事告。
神曰:「弟子知之。師為寫經,始盡題目,彼已脫免;今久出生,不在也。然此處不潔淨,不可安經,願師還送經至佛寺。」
言說久之。
將曉,神辭而去,僧送經回寺。
(唐 唐臨《冥報記》略釋)
【因媳婦的娘家貧窮,就逼迫媳婦勞碌工作,結果遇車禍而亡。】
台灣有一老婦為人刻薄,欺貧重富,十分勢利。
有兩個媳婦,一個家境富有,嫁妝甚豐,贏得公婆的歡心;娘家人來訪時,殷勤接待。
另一媳,家境差,嫁妝少,就招致婆家的不滿。不管如何孝敬公婆與賣力工作,仍常遭受公婆的白眼和挑剔。
有一次,此媳因操勞過度,身體不適,無法支持;可是狠心的婆婆仍然逼她工作,使她幾乎累倒。
她娘家母親知道後,趕來求情,望待女兒體力恢復後再工作。可是這位婆婆堅持不答應,而且不斷揶揄對方的家境。
不到兩個月,這對嫌貧愛富的夫婦共乘一輛機車,在嘉義市一個路口被大卡車撞倒。男的受傷較輕,女的被輾得肚破腸流,血流滿地,未送到醫院前便一命歸陰。
(雲鶴《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》摘錄)
【晉代高僧竺佛調的故事。】
晉僧竺佛調,不知何國人,往來常山積年。業尚純樸,不表辭飾,時咸以此重之。
常山有奉法兄弟二人,居處離寺百里。兄既奉調為師,朝晝常在寺中,諮詢行道。兄婦病篤,為近醫藥,故載至寺旁。
某日,兄在寺中,調忽往訪其家。弟具問兄嫂所苦,並審兄安否。調曰:「病者粗可,卿兄如常。」調去後,弟亦策馬繼往,與兄言及調旦來事。兄驚曰:「和尚旦初不出寺,汝何能相見?」兄弟爭問調,調笑而不答,咸共異焉。
調有時獨入深山,一年半載,僅帶乾飯數升,還時,恒有餘。有人嘗隨調山行數十里。時天降大雪,調入石穴虎窟中宿,虎還橫臥窟前。調語曰:「我奪汝居處,有愧如何!」虎遂垂耳下山,隨者駭懼。
調自定亡期,遠近悉至。乃與訣曰:「天地長久,尚有崩壞;豈況人物,而欲永存?若能蕩除三垢,專心真淨;形數雖乖,而神會必同。」眾咸涕流。調還房端坐,以衣蒙頭,奄然而終。
數年後,調在家弟子八人,入西山伐木,忽見調在高岩上,衣服鮮明,姿儀暢悅。皆驚喜作禮問:「和尚尚在此耶?」答曰:「吾常自在耳。」遂具問舊知故友消息,良久乃去。八人捨伐木而還家,向同法者說。眾無以驗,便共發塚開棺,竟不見屍。
(南朝齊 王琰《冥祥記》南朝梁 慧皎《高僧傳》略釋)
【王曾好心代人還錢,最後被封為沂國公。】
宋代王曾赴試,在旅館中,聽見母女二人哭聲悲切。
從鄰人處探問,知因所欠官錢,無法清償,迫將女兒出賣,故此哀哭。
王曾到她們家問清楚後說:「你的女兒賣給我吧。仕宦往來,相見也便。」
即將所欠官錢照數付清,約定三天後娶女。
三天過了,不見人來,老母心焦,到旅館找人。
館主說:「王曾已去數日,有書信遺下,託我轉交。」
那知信中未提錢銀之事,只叫她選擇好的人家婚配。
後來王曾三元及第,封到沂國公。
(李圓淨《人鑑》略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