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曾好心代人還錢,最後被封為沂國公。】

 

王曾赴試,在旅館中,聽見母女二人哭聲悲切。

從鄰人處探問,知因所欠官錢,無法清償,迫將女兒出賣,故此哀哭。

王曾到她們家問清楚後說:「你的女兒賣給我吧。仕宦往來,相見也便。」

即將所欠官錢照數付清,約定三天後娶女。

三天過了,不見人來,老母心焦,到旅館找人。

館主說:「王曾已去數日,有書信遺下,託我轉交。」

那知信中未提錢銀之事,只叫她選擇好的人家婚配。

後來王曾三元及第,封到沂國公

 

(李圓淨《人鑑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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