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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南北朝高僧釋法泰的故事。】
釋法泰律師,住建業 定林寺。
與智愷、僧宗、法忍等,皆名聲高遠,宗匠當時。
有天竺僧真諦來華,時值戰亂,流離十餘年,將回西國;
途至嶺南,為廣州刺史歐陽頠挽留。
因欲傳授,即周訪良僧,擬傳譯新文。
法泰與僧宗、智愷等,便不憚艱辛,至廣州 南海郡,遠尋三藏。
於制旨寺,筆受文義。
近二十年,前後出五十餘部,並著疏記,皆此土所無者。
法泰雖博通教旨,偏重行持;至於律儀所制,性無違越。
陳 光大二年(568),真諦與法泰譯《律二十二明了論》解釋戒律,並著疏五卷。
法泰即勒於座右,遵奉行之。
至太建三年(571),法泰還建業,並齎新翻經論,宣示義旨,驚異當時。
其諸部中,有《攝大乘論》、《俱舍論》,文詞豐富,理義幽玄,思越常情,鮮知其旨。
先是梁武帝尊崇《大智度論》,兼敬《成實論》,學人望風歸靡。
陳武帝好異前朝,乃廣流《大品般若經》,尤好《中論》、《百論》、《十二門論》。
故法泰雖屢演敷,但僧俗無受,使法座無繼,寂然無聞。
會彭城 釋靜嵩避難至金陵,希學正理;法泰乃顯發玄門,釋其疑義,隨機述旨,披釋無遺。
法泰博諮真諦,傳業靜嵩,知我者希,俗言焉及?
後,不測其終。
(《律二十二明了論》後記 / 唐 道宣《續高僧傳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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