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允文為民解決問題,避免百姓因故溺死新生兒。】

 

南宋 虞允文彬甫隆興元年以敷文閣學士知掌太平州

 

舊制,民育子,需納添丁錢,歲額百萬。

歲凶或貧不能納錢者,生子多溺死不撫養。

允文憫之,為措置官項代補添丁錢,自此民生子皆育,戶口日增。

 

允文先無子,明年,妻、妾雙誕二男。

 

(清 李振庸, 韓玫, 鄧廷楨《安徽通志》

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救濟》

屈成霖《習是編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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