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塾師心地正直,躲過命劫,不久即金榜題名。】

 

某指揮使聘師教子。

師病,寒欲發汗,令徒取被。

徒取其母臥被來,誤捲母鞋一隻。

病已,還被,而鞋墮床下,師徒皆不知。

 

指揮使來視疾,見鞋,疑妻與師通。

夜訊妻,妻不服。

指揮使令婢騙師以妻命邀之,己持刀於婢後,俟門啟,欲殺師。

師聞叩門,問何事。

婢告以主母命邀。

師怒曰:「是何言歟?明晨,告汝主人,將治汝罪。」

指揮使復迫其妻親往。

師固拒之曰:「我由東翁聘居西塾,豈敢暗行惡事哉?請速回步。」門終不啟。

(註:東翁:塾師對主人的敬稱。)

 

明日,師辭欲去,指揮使始釋懷,為師述昨夜事始末,歉謝其誤。

師隨登第。

 
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性行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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