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陽間注重文章,而陰間注重德行。】

 

明孝宗 弘治辛酉年,山西 和順縣一糧戶,繳糧訖布政司取通關文。

夜夢縣尹至省城南門,撤儀從,僅一青衣控馬,謂糧戶曰:「我入會議府。」

糧戶隨之入府,見全省之府縣官皆在太原平陽大同三知府上坐,五知州前席,其餘州縣依次列坐。

 

茶畢,俄頃,有符使齎文書至案曰:「山西新舉人榜也。」

一官開而唱名曰:「第一名李翰臣大同府學生。」

大同府、縣皆起應曰:「其人孝順友愛,多給人方便。」

至第六名陳桂和順縣應曰:「其人遵父命,事繼母能孝。」

至三十四名,縣官應曰:「其人放重利私債,逼死二人命。」中坐者打一叉。

至四十一名,縣官曰:「其人不孝,且逐其弟為人傭。」中坐者又打一叉。

至五十九名,縣官曰:「其人捏寫呈詞,好唆人訴訟害者共幾家,死者共幾人。」中坐者打一大叉。

 

唱名畢,中坐者命眾官員各推舉所知,眾舉二十五人。

中坐者擇九人,命抄寫者寫訖;復謂符使曰:「月內即進考場,快去,不可誤事。」

 

糧戶醒而記之。

次日,領文回,路遇陳桂,語曰:「公今年中第六名矣!」

為述其,揭榜果然。

 
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性行》略釋)

 

姚若侯曰:

「嗟乎!天榜定後,縣官得以糾舉而除其名,眾官各舉所知而補其數。

 此陽間所重者,文章;而陰間所重者,德行矣!

 

 ,以文章取士;以來,鄉舉里選之法,陽間不用而陰間用之。

 蓋幽明二教,彼此相成,佐其不逮,如車兩輪,如鳥雙翼,豈可偏廢哉?

 

 且和順縣陰間豈少衙役,而城隍必借陽世一糧戶跟入會議府哉?

 亦是城隍一片婆心,指引讀書人一條取功名正路,特託糧戶口中說出,即是現身說法活城隍也。

 此城隍何等苦心,何等真切,而世人只懈怠不信,奈之何哉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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