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分祖產時,張士選不貪心,被相士看出有陰德,遂考試中舉。】

 

張士選幼喪父母,依叔而居。

叔生七子,養亦如子。

先,叔與父未分祖產。

後欲分產時,叔曰:「吾當析產為二。」

請分為八,叔固辭。

固請,卒如言。

 

年十七,入京應舉。

同館二十餘輩,有術士遍視曰:「南宮高第,獨此少年。」諸同館斥之。

術士曰:「文章非某所知,但少年滿面有陰德氣。」

揭榜,果獨成名。

 
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和睦》略釋)

arrow
arrow

    Guo_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