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以高價購屋,看似吃虧,但杜絕後患,才是真占便宜。】

 

東海 翁,以小家致富,欲擇居於城中。

有人言某房,眾已出價七百金,將售。

翁閱房,竟出價千金。

子弟以為言,翁曰:

「非爾所知也。

 吾儕小人,屋主違眾而售我,不稍溢,何以塞眾口?

 且欲未饜者,爭端未息。

 吾以千金獲七百之產,屋主之望已盈;

 而他人亦無利於吾屋,從此為氏世業無患矣!」

 

已而,他居多以虧價求貼或轉贖,往往成訟,唯氏安然。

 
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交財》略釋)

 

凡寬厚者,不占便宜;占便宜者,不寬厚。

所行殊路,宜畢世而不相謀矣!

 

此則步步為己便宜地也,而其法只是用一寬厚。

知寬厚為占便宜,乃善占便宜者。

知占便宜之在寬厚,即不疑於寬厚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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