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泰暴死,至冥間做官,遊歷地獄;回陽後,述說所經歷的事。】

 

南朝宋 趙泰文和清河 貝邱祖父為京兆太守。

精思典籍,有譽鄉里。

初,公府授官,不就;晚乃出仕終於中散大夫。

 

太始五年七月十三日,年三十五,曾夜半猝心痛,須臾而死。

下屍於地,心暖不已,屈伸隨人。

留屍十日,突喉中有聲如雷,俄而甦活,索水飲,說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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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初死時,有二人乘黃馬,從者二人,來但言:「捉將去!」

 二人夾扶腋,向東而行。

 不知幾里,至一大城,甚高峻,城色青黑,狀似錫鐵。

 從西門入城,見官府舍經兩重門,有瓦屋多間。

 有男女大小多人,行列而立。

 吏著黑衫,有五、六人,條疏姓字,云:「當以科別呈府君。」

 名在三十。

 須臾,帶領與餘男女,一時俱進。

 

 府君西向坐,檢視名簿訖,遣南入黑門。

 一人著赤衣,坐大屋下,次呼名問:

 「生時作何罪行?行何功德?作何善行?

  汝等從實言。

  處恆六部都錄使者在人間,書記人之善惡,具有條狀,不可得虛!」

 答:「父兄仕宦,皆二千石。我在家修學,無所事也,亦不犯惡。」

 斷問竟,乃遣水官監作吏

 帶二千餘人運沙補岸,晝夜勤苦。

 遂啼泣悔言:「生時不作善,今墮在此處。」

 

 後,轉為「水官都督,知諸獄事,馬、兵,巡視地獄。

 所至諸獄,楚毒各殊

  或針貫其舌,流血遍體。

  或披頭散髮,裸形赤足,相牽而行,有持大杖者在後催促。

  鐵床銅柱,燒之洞然,驅迫此人,抱臥其上;赴即焦爛,尋復還生。

  或炎爐巨鑊,焚煮罪人,身首碎墮,隨沸翻轉;有鬼持叉,倚於其側。有三、四百人,立於一面,次當入鑊,相抱悲泣。

  或劍樹高廣,不知極限,根莖枝葉,皆劍為之。人眾相訾,自登自攀,有若欣競,而身首割截,尺寸離斷。

  或有火樹,縱廣五十餘步,高千丈,四邊皆有劍,樹上燃火,其下十十五五罪人,墮火劍上,貫其身體。

 見祖父母及二弟,在此獄中,相見涕泣。

 

 出獄門,見二人持文書來語獄吏言:

 「有三人,其家為其於寺中懸幡燒香,誦《法華經》,救解其罪,可出向福舍。」

 俄見三人,自獄而出,已有自然衣服完整在身。

 南詣一門,名「開光大舍」;有三重門,白壁赤柱,朱彩照發。

 此三人即入舍中,亦隨入。

 

 前有大殿,珍寶周飾,精光耀目。

 一床以金玉製成,名「獅子之座」。

 見一神人,身長丈餘,姿顏金色,頂有白光,殊好非常,坐此座上。

 邊有沙門立侍,甚眾。

 府君來,恭敬作禮

 問吏:「此是何人,府君致敬?」

 吏曰:「此名佛、世尊、度人之師。」

 便聞佛言:「今欲度此惡道中及諸地獄中人,皆令出。」

 應時有百萬九千人,皆出地獄,入百里城。

 來者乃奉法眾生也,行雖虧殆,尚當得度,故開經法。

 七日之中,隨本所作善惡多少,依次免脫。

 未出之頃,已見十人昇空而去

 

 出此舍,復見一城,方二百餘里,名為「受變形城」。

 地獄考治已畢者,當於此城,更受變報。

 入其城,見土瓦屋數千區,各有坊巷。

 正中有高壯瓦屋,欄檻彩飾。

 有數百局吏,校對文書云:

 「殺生者當作蜉蝣,朝生暮死;若為人,常短命。

  劫盜者當作豬、羊,受人屠割。

  淫泆者作鶴、鴨、鵠、鶩、麞、麋、蛇。

  惡口者作鴟梟、鵂鶹,惡聲,人聞皆咒令死

  欠債者為驢、騾、牛、馬、魚、鱉。

 

 又見一城,縱廣百里,其中瓦屋,安居快樂。

 乃生時不作惡,亦不為善,當在鬼趣,千歲得出為人。

 

 又見一城,廣有五千餘步,名為「地中城」。

 受罰者不堪苦痛,男女五、六萬,皆裸形無服,飢困相扶。

 ,叩頭啼哭。

 

 巡行畢,還水官處。

 主者語:「卿是長者子,以何罪過而來在此?」

 答:「祖父、兄弟,皆二千石。我舉孝廉,公府授官,不就修志念善,不染眾惡。」

 主者曰:「卿無罪過,故派為水官都督。不然與地獄中人無異也。」

 問主者:「人有何行,死得樂報?」

 主者言:「學佛弟子,精進持戒,得樂報,無有謫罰也。」

 復問:「人未奉佛時,所行罪過,奉佛之後,得以除否?」

 答曰:「皆除也。」

 語畢,主者檢年紀,尚有餘算三十年在,乃遣還。

 臨別,主者曰:「已見地獄罪報如是,當告世人,皆令作善。善惡隨人,有如形影、回聲,可不慎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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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時,候視有五、六十人,同聞說。

亦自書記,以示時人。

 

乃為祖父母、二弟延請僧眾誦《法華經》,大設福會。

命子孫皆改奉佛法,精進作課。

 

時人聞死而復生,多見罪福,同集舍,款曲尋問,莫不懼然,皆即法也。

 

(南朝宋 劉義慶《幽明錄》南朝齊 王琰《冥祥記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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