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趙泰暴死,至冥間做官,遊歷地獄;回陽後,述說所經歷的事。】
南朝宋 趙泰字文和,清河 貝邱人,祖父為京兆太守。
泰精思典籍,有譽鄉里。
初,公府授官,不就;晚乃出仕,終於中散大夫。
太始五年七月十三日,泰年三十五,曾夜半猝心痛,須臾而死。
下屍於地,心暖不已,屈伸隨人。
留屍十日,突喉中有聲如雷,俄而甦活,索水飲,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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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死時,有二人乘黃馬,從者二人,來但言:「捉將去!」
二人夾扶泰腋,向東而行。
不知幾里,至一大城,甚高峻,城色青黑,狀似錫鐵。
從西門入城,見官府舍;經兩重門,有瓦屋多間。
有男女大小多人,行列而立。
吏著黑衫,有五、六人,條疏姓字,云:「當以科別呈府君。」
泰名在三十。
須臾,帶領泰與餘男女,一時俱進。
府君西向坐,檢視名簿訖,遣泰南入黑門。
一人著赤衣,坐大屋下,依次呼名問:
「生時作何罪行?行何功德?作何善行?
汝等從實言。
此處恆遣『六部都錄使者』在人間,書記人之善惡,具有條狀,不可得虛!」
泰答:「父兄仕宦,皆二千石。我在家修學,無所事也,亦不犯惡。」
斷問竟,乃遣泰為「水官監作吏」。
帶二千餘人運沙補岸,晝夜勤苦。
泰遂啼泣悔言:「生時不作善,今墮在此處。」
後,轉泰為「水官都督」,知諸獄事,給泰馬、兵,巡視地獄。
所至諸獄,楚毒各殊:
或針貫其舌,流血遍體。
或披頭散髮,裸形赤足,相牽而行,有持大杖者在後催促。
鐵床銅柱,燒之洞然,驅迫此人,抱臥其上;赴即焦爛,尋復還生。
或炎爐巨鑊,焚煮罪人,身首碎墮,隨沸翻轉;有鬼持叉,倚於其側。有三、四百人,立於一面,次當入鑊,相抱悲泣。
或劍樹高廣,不知極限,根莖枝葉,皆劍為之。人眾相訾,自登自攀,有若欣競,而身首割截,尺寸離斷。
或有火樹,縱廣五十餘步,高千丈,四邊皆有劍,樹上燃火,其下十十五五罪人,墮火劍上,貫其身體。
泰見祖父母及二弟,在此獄中,相見涕泣。
泰出獄門,見二人持文書來語獄吏言:
「有三人,其家為其於寺中懸幡燒香,誦《法華經》,救解其罪,可出向福舍。」
俄見三人,自獄而出,已有自然衣服完整在身。
南詣一門,名「開光大舍」;有三重門,白壁赤柱,朱彩照發。
此三人即入舍中,泰亦隨入。
前有大殿,珍寶周飾,精光耀目。
一床以金玉製成,名「獅子之座」。
見一神人,身長丈餘,姿顏金色,頂有白光,殊好非常,坐此座上。
邊有沙門立侍,甚眾。
府君來,恭敬作禮。
泰問吏:「此是何人,府君致敬?」
吏曰:「此名佛、世尊、度人之師。」
便聞佛言:「今欲度此惡道中及諸地獄中人,皆令出。」
應時有百萬九千人,皆出地獄,入百里城。
來者乃奉法眾生也,行雖虧殆,尚當得度,故開經法。
七日之中,隨本所作善惡多少,依次免脫。
泰未出之頃,已見十人昇空而去。
出此舍,復見一城,方二百餘里,名為「受變形城」。
地獄考治已畢者,當於此城,更受變報。
泰入其城,見土瓦屋數千區,各有坊巷。
正中有高壯瓦屋,欄檻彩飾。
有數百局吏,校對文書云:
「殺生者當作蜉蝣,朝生暮死;若為人,常短命。
劫盜者當作豬、羊,受人屠割。
淫泆者作鶴、鴨、鵠、鶩、麞、麋、蛇。
惡口者作鴟梟、鵂鶹,惡聲,人聞皆咒令死。
欠債者為驢、騾、牛、馬、魚、鱉。」
又見一城,縱廣百里,其中瓦屋,安居快樂。
乃生時不作惡,亦不為善,當在鬼趣,千歲得出為人。
又見一城,廣有五千餘步,名為「地中城」。
受罰者不堪苦痛,男女五、六萬,皆裸形無服,飢困相扶。
見泰,叩頭啼哭。
泰巡行畢,還水官處。
主者語泰:「卿是長者子,以何罪過而來在此?」
泰答:「祖父、兄弟,皆二千石。我舉孝廉,公府授官,不就;修志念善,不染眾惡。」
主者曰:「卿無罪過,故派為水官都督。不然與地獄中人無異也。」
泰問主者:「人有何行,死得樂報?」
主者言:「學佛弟子,精進持戒,得樂報,無有謫罰也。」
泰復問:「人未奉佛時,所行罪過,奉佛之後,得以除否?」
答曰:「皆除也。」
語畢,主者檢泰年紀,尚有餘算三十年在,乃遣泰還。
臨別,主者曰:「已見地獄罪報如是,當告世人,皆令作善。善惡隨人,有如形影、回聲,可不慎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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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時,候視泰者,有五、六十人,同聞泰說。
泰亦自書記,以示時人。
乃為祖父母、二弟延請僧眾誦《法華經》,大設福會。
並命子孫皆改奉佛法,精進作課。
時人聞泰死而復生,多見罪福,同集泰舍,款曲尋問,莫不懼然,皆即信奉佛法也。
(南朝宋 劉義慶《幽明錄》南朝齊 王琰《冥祥記》略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