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十業能令眾生得端正報:
一者,不瞋。
二者,施衣。
三者,愛敬父母。
四者,尊重賢聖。
五者,塗飾佛塔。
六者,掃灑堂宇。
七者,掃灑僧地。
八者,掃灑佛塔。
九者,見醜陋者,不生輕賤,起恭敬心。
十者,見端正者,曉悟宿因。
《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》
何業獲報端嚴?有十種業。云何十業?
一、修慈忍。
二、惠施佛塔。
三、塗掃塔寺。
四、修嚴精舍。
五、莊嚴佛像。
六、孝養父母。
七、信重聖賢。
八、謙卑離慢。
九、梵行無缺。
十、遠離損害。
《分別善惡報應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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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釋:
得形貌端美的十種業因:
1. 修慈不瞋。
2. 敬養父母。
3. 莊嚴佛寺。
4. 莊嚴佛像。
5. 莊嚴僧舍。
6. 布施佛寺。
7. 尊重賢聖。
8. 謙卑離慢,不輕醜陋。
9. 見端正者,知乃宿因。
10. 不害眾生,不做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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