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死囚誦《金剛經》出現異光,因而獲釋。】

 

長安縣死囚入獄後,四十餘日不停誦《金剛經》。

臨處決,去枷,枷頭放光,長數十丈,照耀一縣。

縣令奏聞,玄宗遂釋其罪。

 

(唐 戴孚《廣異記》略釋)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廣異記 金剛經 因果
    全站熱搜

    Guo_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