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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王志仁原被相士註死,因救人布施而延壽。】
明代正德年初,徽州商人王志仁年四十餘尚無子。
遇善相者曰:「數月內當有大難,不可逃矣!」
志仁素信其術,故急往他郡收錢。
歸途,志仁寓於旅店,傍晚天晴,散步河濱。
時因梅雨,河水暴漲,見一少婦抱兒投水。
志仁乃急呼諸漁舟曰:「救此,予二十金。」
漁舟競出救之,遂如數付金。
志仁問婦因。答曰:
「夫作傭工維生。
家養一豬,將賣以償租。
昨,豬販來,值夫外出。
因出價高,遂自賣之,不料皆假銀也。
夫歸,必怒打,且無以維生,故謀死耳。」
志仁惻然,問價多少,而倍予之。
婦返家,其夫亦歸,乃泣告其事。
夫帶婦往謝志仁,而志仁已閉戶就寢,夫即令婦叩門。
志仁拒曰:「汝少婦,我孤客,昏夜豈宜相見?」
夫悚然曰:「我夫婦俱在此。」
志仁乃披衣起。
方啟戶間,聞室中轟然。
回視之,乃屋牆因久雨而倒,正壓碎臥榻。
若非此婦呼之出,則立斃矣!
後,志仁復遇前相者,其曰:「子氣色迥異,必是曾救人命,後福未可量也。」
志仁果連生十子,九十六而終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救濟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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