俞翱用假錢購物,害賣家二亡,不久即被雷打死。】

 

俞翱專造灌鉛假銀。

正德年間,晉陵貿易經賣羊處,欲以銀一兩三錢買四羊。

主人求其值,不許而去

 

明日,主人外出復來,增價一兩八錢買去。

夫歸,其增價太多。

檢視之,乃知為假銀也

怒罵其妻,妻忿縊死。

夫痛其妻,亦縊死。

 

不數日,被迅雷擊斃,陳屍於湖濱,所餘假銀在手。

 
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交財》略釋)

 

姚若侯曰:

「世之貪官污吏、橫紳士豪虐取人財以快己欲。

 或虛聲恫嚇,或設計羅網,未必即有殺人之心也。

 然而被害之家,財命相連有以驚怖死者,憂憤死者,飢寒死者矣

 殺人豈必盡以梃與刃哉?

 陰律甚重,從抵償,不拘陽間真命致死之例也。

 請以俞翱為前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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