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五媳婦中,四長媳素相爭鬥;幼媳入門,以寬宏恭敬之法化解。】

 

家兄弟五人,娶媳者四矣。

各因女婢語,日日有爭言,甚者,鬩牆操刃。

幼弟娶媳,氏;臨嫁,姻族皆以為憂。

女曰:「木石鳥獸,吾不知如何與彼相處,世上豈有不可相處之人哉?」

 

小媳入門,事四妯娌執禮甚恭。

妯娌有缺乏,小媳曰:「吾有。」即予之。

 

姑有役其妯娌者,妯娌相視不應其命。

小媳曰:「吾後進,當勞,吾為之。」

 

娘家有果肉之饋,小媳召諸子姪分予之。

 

妯娌不食,小媳未嘗先食。

 

妯娌各以怨言告小媳者,小媳笑而不答。

 

小媳婢以妯娌之言來告,小媳笞罰之,尋向妯娌認罪。

 

嘗著錦衣抱其妯娌兒,適便溺,妯娌急接之。

小媳曰:「不急,恐驚兒也。」了無惜意。

 

歲餘,四妯娌自相謂曰:「五嬸大賢,我等非人矣!年長卻為彼所笑。」

乃和睦相處,終身無怨語。

 
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和睦》略釋)

 

袁君載有云:

「家不和,多由婦造,其原又多出於婢妾。

 蓋此輩無識,以傳遞他人背後之言為忠於主母。

 稍一聽信,則必日日造虛妄,使主母與人深成仇隙;

 而彼且揚揚得意,自以處於心腹也。」

足徵氏四妯娌之相爭,各因女婢語。

若小媳不笞女婢以告妯娌,女婢之語豈遽肯罷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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