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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林機雖就事論事,但未顧及救人如救火,遂遭天滅門。】
宋孝宗 淳熙年初,林機為門下省(註:機構名)之給事中(註:官職名)。
司農少卿(註:管財穀之官)王曉嘗平旦訪之,機尚在省。
機妻乃曉之姪女,垂淚而訴曰:「林氏滅矣!」
曉驚問其故。
女曰:
「天將曉,夢朱衣人持天符來言:
『上帝有敕:
「林機論事害民,特令滅門。」』
驚悸而寤,猶彷彿在目也。」
曉慰以夢未足憑,勿為深憂。
機妻留曉食。
待機歸,曉從容問近日所評論之奏事。
機曰:
「蜀郡因旱歉收,乞撥米十萬石賑災。
上先敕旨如其請。
吾以為米數太多,蜀道不易致,當查實而後予,故封還敕書。
上遂諭宰相云:『西川往來萬里,若更待報,恐事不及,姑予其半可也。』
只此一事耳。」
曉顰蹙而去。
未幾,機以病歸,至福州卒。
有三子,相繼而亡,遂絕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救濟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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