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張應改信佛教,命終後,得生天上。】
晉代張應,歷陽人,原事俗神,喜好淫祀。
咸和八年,移居蕪湖。
妻得病,應請禱備至,財產將盡。
妻乃佛弟子,謂應曰:「今病日困,求鬼無益,乞作佛事。」
應許之,便往精舍見竺曇鎧。
曇鎧曰:「佛如癒病之藥,見藥不服,雖視無益。」
應即許諾事佛。
曇鎧與應期約,明日往齋。
應歸。
夜夢一人高丈餘,從南來,入門曰:「汝家狼籍,如此不淨。」
又見曇鎧隨後,曰:「始欲發心,未可責之。」
天未明,應覺醒,便燃燈設高座及鬼子母座。
曇鎧明往,應具說所夢。
遂受五戒,去除神像,大設福供。
妻病即緩,不久痊癒。
咸康二年,應至馬溝販鹽。
還泊蕪湖岸宿,夢見三人以鋼鉤鉤之。
應曰:「我佛弟子。」
三人不放,曰:「奴叛走多時。」
應怖謂曰:「放我,當予君一升酒交換。」
三人乃放,謂應曰:「只怕後人復來取汝耳。」
應眠覺,腹痛泄痢,返家大病。
時,應與曇鎧,絕問已久。
應病重,遣人呼曇鎧,恰巧不在,應尋氣絕。
經日而甦說:
有數人以鋼鉤鉤將北去。
下一崖岸,岸下有鑊湯刀劍,楚毒之具。
應悟是地獄,欲呼師名,忘曇鎧字,但喚:「和尚救我!」亦時喚佛。
有頃,一人從西來,長丈餘,執金杵,欲撞此鉤人,曰:「佛弟子也,何入此中?」
鉤人怖散,長人引應去,謂曰:「汝命已盡,不復久生。可暫還家,頌唄三偈,並取和尚名字。三日後,當再命終,即生天矣。」
應既甦,即復懼然。
既而三日,持齋頌唄,遣人疏取曇鎧名。
至日中,食畢,禮佛讀唄。
遍與家人辭別,沐浴更衣,如眠而逝。
(南朝齊 王琰《冥祥記》
清 弘贊大師《六道集》
清 徐昌治《醒世錄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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