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病危也不願殺百鳥醫治自己疾病,不久自癒,後還生兒。】

 

鎮江 某,妻病瀕死。

有醫者云:「取雀百隻,以藥末飼之至三十七日,服其腦,當痊。一雀不可減也。」

依言籠雀。

妻聞之,恚曰:「以吾一命殘百命,寧死不為也。」開籠放之。

未幾,妻病自痊癒。

後生男,兩臂上各有黑斑如雀形。

 
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存心》略釋)

 

放生之例多矣,然多因不忍以生命殉口腹耳,此則幾願以性命殉生命矣!故其事雖小,但其仁實莫大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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