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然妻與奴私通,欲害夫,被張然所養的狗化解。】

 

會稽句章張然都,年不得歸。

家有少婦,無子,唯與一奴守舍,婦遂與奴私通。

 

在都養一狗,甚敏捷,名曰烏龍,常以自隨。

 

後,放假歸婦與奴謀,欲殺夫

及婦同作飯,共坐欲食。

婦語:「與君當大別離,君可強笑。」

未得啖,奴已張弓矢當,命食畢。

涕泣不食,乃以盤中肉及飯擲狗,祝曰:

「養汝數年,吾將死,汝能救我否?」

狗得食不啖,唯注舐唇視奴,亦覺之。

奴催食轉急。

決計,拍膝大呼曰:「烏龍出手!」

狗應聲傷奴,奴倒地,狗其陰,即取刀殺奴

以婦付縣,判死。

 

(晉《搜神後記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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