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張然妻與奴私通,欲害夫,被張然所養的狗化解。】
會稽句章民張然,服役於都,常年不得歸。
家有少婦,無子,唯與一奴守舍,婦遂與奴私通。
然在都養一狗,甚敏捷,名曰烏龍,常以自隨。
後,然放假歸,婦與奴謀,欲殺夫。
然及婦同作飯已,共坐欲食。
婦語然:「與君當大別離,君可強笑。」
然未得啖,奴已張弓矢當門,命然食畢。
然涕泣不食,乃以盤中肉及飯擲狗,祝曰:
「養汝數年,吾將死,汝能救我否?」
狗得食不啖,唯注目舐唇視奴,然亦覺之。
奴催食轉急。
然決計,拍膝大呼曰:「烏龍出手!」
狗應聲傷奴,奴倒地,狗咬其陰,然即取刀殺奴。
然以婦付縣,判死。
(晉《搜神後記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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