往昔有一小國,王夫人生一女,端正無比,父母名之為月女。
後,王予之衣被、珍寶,女輒言:「自然也。」
至女年十六,王恚言:「此是我予汝,何言自然?」
後有乞丐來乞。
王語月女言:「此實汝夫。」
女言:「諾,自然。」便追去。
乞人惶怖,不敢娶。
女言:「汝乞食常不飽,王予汝婦,為何辭讓?」
便俱出城,晝藏夜進,行到大國。
時,國王崩,無太子。
夫婦於城外坐。
出入行人問曰:「何等人?汝何姓名?何國來?」
月女答曰:「自然。」如是十餘日。
時,大臣使令梵志八人,於都城門,凡行人出入,皆依次相之。
遂唯有此夫婦符合王相。
舉國群臣即共迎之為王。
王夫婦以正法治國,人民安寧。
後,諸小王來朝,月女父王亦在其中。
飲食已,諸小王離去,月女特留父王。
月女以七寶作魚機關帳:牽一魚,百二十魚現;推一魚,戶則開。
女下為父作禮,白父曰:「今已得自然。」
父曰:「夫人行然,臣不及矣!」
師曰:
「月女與乞兒前世某日,夫婦俱田作,夫令婦取食。
時,婦與沙門相逢於岸水邊,沙門從婦乞食。
婦即分飯供道人。道人止而食飯。
夫遙見兩人,或謂有惡,即持杖往見,道人遂飛去。
婦言:『卿份仍在,勿恚。』
夫言:『分兩份,我與汝共食。』」
師曰:「夫有惡意,故墮貧家作子。後見道人,歡喜而自悔責,故同受此福。」
《舊雜譬喻經》試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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