往昔有一小國,王夫人生一女,端正無比,父母名之為月女

後,王予之衣被、珍寶,女輒言:「自然也。」

至女年十六,王恚言:「此是我予汝,何言自然?」

 

後有乞丐來乞。

王語月女言:「此實汝夫。」

女言:「諾,自然。」便追去。

乞人惶怖,不敢娶。

女言:「汝乞食常不飽,王予汝婦,為何辭讓?」

便俱出城,晝藏夜進,行到大國。

時,國王崩,無太子。

 

夫婦於城外坐。

出入行人問曰:「何等人?汝何姓名?何國來?」

月女答曰:「自然。」如是十餘日。

 

時,大臣使令梵志八人,於都城門,凡行人出入,皆依次相之。

遂唯有此夫婦符合王相。

舉國群臣即共迎之為王。

王夫婦以正法治國,人民安寧。

 

後,諸小王來朝,月女父王亦在其中。

飲食已,諸小王離去,月女特留父王。

月女以七寶作魚機關帳:牽一魚,百二十魚現;推一魚,戶則開。

女下為父作禮,白父曰:「今已得自然。」

父曰:「夫人行然,臣不及矣!」

 

師曰:

月女與乞兒前世某日,夫婦俱田作,夫令婦取食。

 時,婦與沙門相逢於岸水邊,沙門從婦乞食。

 婦即分飯供道人。道人止而食飯。

 夫遙見兩人,或謂有惡,即持杖往見,道人遂飛去。

 婦言:『卿份仍在,勿恚。』

 夫言:『分兩份,我與汝共食。』」

師曰:「夫有惡意,故墮貧家作子。後見道人,歡喜而自悔責,故同受此福。」

《舊雜譬喻經》試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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