撾杖良善,妄讒無罪,其殃十倍:
災卒無赦;
生受酷痛;
形體毀折;
自然惱病;
失意恍忽;
人所誣者或縣官厄;
財產耗盡;
親戚離別;
舍宅所有災火焚燒;
死入地獄;
《法句譬喻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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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釋:
杖打善良的人,隨便誣陷無辜的人,有十倍的災殃:
一、災難死亡毫不原諒;
二、活著受極大的痛苦;
三、身體傷殘;
四、自然得病;
五、失神恍忽;
六、被人所誣或官司纏身;
七、財產耗盡;
八、親戚離別;
九、舍宅、所有物被火焚燒;
十、死入地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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