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韓韶未經長官允許,即用公家糧食供給流民。】
韓韶字仲黃,潁川人。
東漢時,長山東嬴縣。
賊聞其賢,相戒不入境。
餘縣多被寇盜,廢農桑。
流民入嬴縣,韶憫其飢困,開倉賑之,供糧萬餘戶。
主者爭謂不可。
韶曰:「長活困厄之人;若以此獲罪,含笑入地矣!」
太守素知韶名德,竟無所謫。
李膺、陳實等立碑頌焉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救濟》略釋)
民命至重,人心不泯。
饑饉流離之苦,目擊者鮮不動念。
漢有汲黯矯制發粟,
宋有范純仁擅發常平粟米,
宋又有洪適擅留運米,
皆以賢見稱者多矣!
其得罪而死者,未之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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