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屠勳詳查囚案,找出無辜者,原本註定無子,後得三子皆任高官。】
屠康僖公勳,浙人,為刑部主事。
嘗宿獄中,細詢諸囚情罪,得無辜者若干人。
公不自以為功,密疏其事,以白尚書。
後朝審,尚書摘其語以訊諸囚,遂釋冤抑十餘人,一時咸頌尚書之明。
公復稟曰:「輦轂之下,尚多冤民;四海兆姓,豈無枉者?宜五年差一減刑官,覈實而平反之。」
尚書為奏,帝允其議。
時公亦差減刑之列,夢神告曰:「汝命無子,減刑之議,深合天心,賜汝三子,皆衣紫腰金。」
是夕,夫人有娠,後生應塤。
次生應坤、應竣。三子皆顯官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救濟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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