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世,有大長者財富無量;然無男兒,唯有五女,端正聰達。

時長者婦懷妊,而長者命終。

依國法:若人命終,家無男兒,所有財物,悉應入官。

其女白王言:「我父命終,以無男故,財應入王。然今我母懷妊;若生女,入財不遲;若是男,應為財主。」

王執法公正,即聽許之。

 

長者婦月滿生兒,渾沌無耳目手足,有口無舌,然有男根,取名曼慈毘梨

其女以是事問王。

王思:「不以眼耳鼻舌手足等而為財主,乃以男故,得為財主。兒有男根,應得父財。」

即告諸女:「財屬汝弟,吾不取也。」

 

爾時有一長者聞已,即至佛所白言:「世尊,彼長者子以何因緣無有眼耳舌及手足,而生富家為財主?」

 

佛告長者:

「過去世時,有大長者兄弟二人,兄名檀若世質(意譯淨施),弟名尸羅世質(意譯淨戒)

 兄忠信誠實,常好布施,賑救貧乏。以其信善,舉國稱美,王任此人,為國平事,諍訟曲直,由之取決。

 是時其國尚無借據,借還悉以平事為證人。

 

「時有商人將欲出海,向尸羅世質多借錢

 弟長者唯有一幼子,即攜子與商到平事所,白言:『大兄!此商向我借錢,出海來還時,應得爾許。兄為證人,我若終亡,證令子得。』

 平事長者言是。

 其弟長者不久命終。

 

「商船入海,遇大風浪,船壞。商人捉板得活而還。

 弟長者子聞其船壞,空手而歸,自念:『此雖負我,而今空窮,何由可得?須有當債。』

 時長者子見商,復借其錢。

 

「商復出海,遂獲大珍寶,平安而還。

 長者子即遣人語言:『汝負我錢,今可見償。』

 商念:『所借頗大,加息,無由可畢,當設法解決。』

 即持一寶珠到平事婦所曰:『夫人!我本從尸羅世質,其子來索。今送上一珠,價值十萬,請囑平事,莫做證人。』

 其婦即受珠白夫。平事長者不許。

 

「時商人更送婦一珠,價值二十萬,白言:『但作一言,得三十萬。彼若得勝,雖是姪兒,無一錢分汝等,此理可通。』

 爾時女人貪愛寶珠,即受更白夫。平事長者仍不許。

 時長者有一兒猶未能行。其婦泣曰:『我今與汝共為夫妻,若有死事,猶望不違;囑此小事,只作一言,卻不相從,我用活為?若不見隨,我先殺兒,然後自殺!』

 長者聞此,譬如人噎,既不得咽,亦不得吐。自念:『我唯此一子,若死,財無所付;若從其語,今不為人信,將來當受無量苦惱。』迫促不已,即便可之。

 

「商聞欣悅,嚴一大象,眾寶莊校,著大寶衣,乘象入市。

 長者子見,心喜念言:『是人必富,服乘乃爾,我得財矣。』即往索債。

 商人驚言:『我都不憶,何時負君?證人是誰?』

 尋共相將,至平事所。

 平事長者答言:『不知。』

 姪恚曰:『以伯忠良,王令平事,國人信用。我為親弟之子,非法猶爾,況於外人?枉者豈少?此之虛實,後世自知。』」

 

佛告長者:

「爾時平事長者,今曼慈毘梨,無有耳目渾沌者是。

 由一妄語故,墮大地獄,多受苦毒。從地獄出,五百世中,常受渾沌之身。

 由於爾時好布施故,常生豪富,得為財主。

 善惡之報,雖久不敗。是故汝等當勤精進,攝身口意,莫妄造惡。」

《賢愚經》〈長者無耳目舌品〉摘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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