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告羅云

「今施五百羅漢之功德,

 若從眾中僧次,請一沙門,請已,供養;

 計此眾中差人之福及與五百羅漢之福,百倍、千倍、巨億萬倍不可以譬喻為比。

 所以然者,眾中所差,其福難限。」

......

「今此十人皆從眾中出,非眾不成。云何為十?所謂:

  向須陀洹、得須陀洹、

  向斯陀含、得斯陀含、

  向阿那含、得阿那含、

  向阿羅漢、得阿羅漢、

  辟支佛、佛。

 是謂十人皆由眾中,非獨自立。

 羅云,當以此方便,知其眾中差者,其福不可限量。」

《增壹阿含經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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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釋:

 

世人修福,好供看似功德最大者。

賢聖眾是首選,因其修行已有成就,世人便喜偏請之。

但佛制:不能顯異;故今人多請名僧大德,以為有名就有修行。

佛為破世人之偏執,便說此功德較量。

 

因不能顯異,成就者便隱於眾,多不醒目。

故欲供養成就者,即需供眾。

而當資金有限,只能選少數時,佛便立僧次法。

亦即請僧前,告訴僧團欲請幾位,由僧中依戒臘次第,差遣受請。

因佛入僧數,諸菩薩、阿羅漢等亦入僧數,故依僧次所供,便同供養賢聖眾。

是故上文,佛說:僧次請一僧之福,遠大於供五百阿羅漢之功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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