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惜福很重要。同日生的兩人有不同的命運。】
昔太學生二人,同年同月同日同時生,又同年發解。
過省,二人約相近差遣,庶彼此得知禍福。
故一人授鄂州教授,一人授黃州教授。
未幾,授黃州者死。
鄂州為治其後事,祝柩前曰:「我與公年月日時同,出處又同。公先我去;使我今即死,後公七日矣!若有靈,宜夢以告。」
其夜果夢告云:「我生於富貴,享用過了,故死。公生寒微,未曾享用,故生。」
以此知人之享用,須留有餘。
後鄂州教授歷官至典郡。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奢儉》略釋)
《崇修錄》曰:「人生衣食財祿,皆有定數。若儉約不貪,可得延壽;奢侈過求,受盡則終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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