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惜福很重要。同日生的兩人有不同的命運。】

 

昔太學生二人,同年同月同日同時生,又同年發解。

過省,二人約相近差遣,庶彼此得知禍福。

故一人授鄂州教授,一人授黃州教授。

 

未幾,授黃州者死。

鄂州為治其後事,祝柩前曰:「我與公年月日時同,出處又同。公先我去;使我今即死,後公七日矣!若有靈,宜夢以告。」

其夜果夢告云:「我生於富貴,享用過了,故死。公生寒微,未曾享用,故生。」

 

以此知人之享用,須留有餘。

鄂州教授歷官至典郡。

 
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奢儉》略釋)

 

崇修錄曰:「人生衣食財祿,皆有定數。若儉約不貪,可得延壽;奢侈過求,受盡則終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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