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益有七事,其福不可稱量,亦復無人能算計此者。云何為七?
於是,族姓子、若族姓女 未曾起僧伽藍處,於中興立者,此初福不可計。
復次,均頭,若善男子、善女人 能持床座 施彼僧伽藍者 及與比丘僧,是謂,均頭,第二之福不可稱計。
復次,均頭,若善男子、善女人 以食施彼比丘僧,是謂,均頭,第三之福不可稱計。
復次,均頭,若善男子、善女人 以遮雨衣給施比丘僧者,是謂,均頭,第四功德,其福不可計量。
復次,均頭,若族姓子、族姓女 以藥施與比丘僧者,是謂第五之福不可稱計。
復次,均頭,若善男子、善女人 曠野作好井者,是謂,均頭,第六功德不可稱量。
復次,均頭,善男子、善女人 近道作舍,使當來過去 得止宿者,是謂,均頭,第七功德不可稱計。
《增壹阿含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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