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三姐前世謀殺丈夫寵愛的女人,今生年僅十六即命終。】

 

泉州 氏女,名三姐,年十六未嫁。

忽得病,父母為覓醫,女垂淚告父母曰:

「吾必死,無用醫矣!

 蓋吾前生為某家婦,夫寵一婢,吾以妒故謀殺之。

 今在冥官處訴,我當往償之,不得逭也。」

翌日遂死。

 

(明 智旭大師《見聞錄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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