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到陰間遊逛,快速經歷兩次生死。】

 

姑蘇 南濠街有一人常作陰隸,每數日輒往值班。

鄰有一人語曰:「能帶我至陰間遊戲乎?」

隸曰:「可。汝但靜臥室中,敕家人勿開戶,我當帶汝去,仍送汝回。」

 

鄰人如命臥室中,隸即攝其魂,同至府城隍廟前,囑令住石牌樓下相待,自乃持文書入中庭去。

 

鄰人待久,生厭倦心,見一大車從西過東,載四娼女并二男子;中一娼女原有舊情,以手招之,遂登車同去。

 

隸出廟,覓鄰人不見,轉問旁人,知登車去。

乃回陽,急至傅門外一居民家,見有新產小豬七頭,其一即鄰人也;以手擲之,豬斃而魂忽不見。

次於田岸見大赤蛇仰臥,即知鄰人所變;乃打殺之,捏其魂歸房,擲醒因問曰:「汝同我遊陰府頗適意乎?」

答曰:「汝初置我於廟前石牌樓下,入廟經久不出。我方厭倦,幸舊識娼女邀我出傅門外,同至一舍,相與飲食歡樂。忽有人奪我食,打我項,我怒而出外,困而偃息。復聞人呼曰:『赤蛇,赤蛇!』以手攫我,我便驚醒,有何樂乎?」

隸笑,語其故。

 

(明 智旭大師《見聞錄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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