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為亡者齋僧、寫經、造聖像可免其地獄之苦;而用葷腥之食祭祀,會增加亡者的罪過。】
北齊時,有士人姓梁,甚豪富。
將死,謂其妻子曰:「吾平生愛奴及馬,皆使乘日久,稱人意。吾死,可以為殉,不然,無所使乘也。」
及其死,家人以囊盛土,壓奴殺之,馬則未殺。
奴四日而蘇,說云:
當死時,忽至官府門,門人留止,在門所經一宿。
明旦,見其主被鎖,嚴兵守衛,押入官所;見奴,謂曰:「我死,欲得奴婢,遺言喚汝。然今各自受苦,全不相關。今當白官放汝。」言畢而入。
奴從屏外窺之,見官問守衛人曰:「昨日壓脂多少乎?」
對曰:「得八斗。」
官曰:「更押去,壓取一斛六斗。」
主即被牽出,竟不得言。
明日,又來,有喜色,謂奴曰:「今為汝白也。」
及入,官問:「得脂乎?」
對曰:「不得。」官問所以。
主司曰:「此人死三日,家人為請僧設齋。每聞經唄聲,鐵梁輒折,故不得也。」
官曰:「且押去。」
主因白官,請即放奴。官即喚放。
俱出門。主遣傳語其妻子曰:「賴汝等追福,得免大苦,然猶未脫。能更寫《法華經》、造像,以相救濟,冀因得免。自今毋設祭,既不得食,而益吾罪。」言畢而別。
奴遂生,而具言之。家中果以其日設齋。
於是傾家追福,合門修行。
(唐 唐臨《冥報記》略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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