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即使是兒女的東西,也不能未經同意就隨意拿取。】

 

大業中,洛陽人,姓,持五戒,常言未來之事,閭里敬信之。

 

一旦,忽謂人曰:「今日當有人給我一頭驢。」

至日午,果有人牽驢一頭送來,泣言:

 

父早喪,母寡養一男女。

妹嫁而母亡,亦十許年矣。

寒食日,妹來歸家。

家有驢數年。

洛下俗,於寒食日,持酒食祭墓;吾乘驢而往。

墓在伊水東,欲渡伊水,驢不肯渡;吾鞭其頭面,驢傷流血。

既至墓所,放驢而祭。

俄失其驢,後還在本處。

 

是日,妹獨在兄家,忽見母入,頭面血流,形容毀瘁,泣曰:

「我生時避汝兄,拿米五升予汝。

 坐此得罪,受驢身報,償汝兄五年矣。

 今日欲渡伊水,水深畏之;

 汝兄以鞭捶我,頭面盡破,還說回家更苦打我。

 我來告汝,吾今償債將畢,何必非理相苦也?」

言訖走出,尋之不見。記其傷狀。

 

既而吾還家,妹觀驢頭面,傷破流血,如見母傷狀,妹抱以號泣。

吾怪而問,妹以狀告。

於是兄妹二人抱持慟哭,驢亦涕淚交流,不食水草。

吾等跪請:「若是母者,願為食草。」

驢即為食草,既而復止。

吾與妹莫如之何?

 

兄妹遂備粟豆送五戒處,驢乃復飲食。

後驢死,妹收葬焉。

 

(唐 唐臨《冥報記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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