舟師拾得遺財,歸還失主,婉謝酬金,反得財寶。】

 

舟師,姓餘干人。

與其子載商人至瑞洪,商遺金一袋而去。

整理船艙得金,懼子見之,乃收置灶灰中。

 

子欲發舟去,故遲延半日。

商返覓金,舉以還。

商請均分,堅不聽。

商籲天拜謝而去。

 

其子恚曰:「橫財入手不能享,乃舉以還人!」

笑曰:「吾父子終日棹舟,尚不能飽暖,橫財豈易享耶?」

 

命子發舟去,其子不聽,自運舟。

舟旋轉不動,如有物礙其舵。

乃入水驗之,得一皮箱,內盛二百餘兩,遂成富室。

 

(清 史潔珵《德育古鑑-交財》略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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