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即使他人有錯在先,也不能瞋心咀咒他人。】

 

一居民索舊債。

負債者嫌其太迫,即口牴罵之。

債主含恨言:「為何負我物而不肯償我?必為毒蛇噬之!」

 

未幾,債主患黃病,床年餘。

負債人聞其病篤念云:「我本無心負彼,因彼態太惡,故相牴謾耳。今聞其抱病,我當償之。」

乃備本金利,並禮物四盒往謝。

債主甚喜,相留對飲飲醉忽吐一蛇,其病遂癒。

 

(明 智旭《見聞錄》略釋)

arrow
arrow

    Guo_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